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综合改革基层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9.05.2018  10:11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合作)企业、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8年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社《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供〔2018〕60号)要求,制定《2018年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2018年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投资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
    供销社社属企业(全资或控股)、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参股51%以上)。
二、项目申报方式
    市县供销社负责组织申报,监测和评估,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会同经济发展处、财务审计处和省供销集团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定,并形成评审材料报省社党委会和理事会审议。
三、项目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带动辐射能力强和示范引领突出等综合改革重点项目,重点投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原则上各市县社年度扶持项目不超过一个,扶持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50%以内,不超过50万元。
四、项目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要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和建立目录、装订成册,一式5份。材料清单如下:
    1.2018年省级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2.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开户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项目申报企业或基层社的出资或参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申报建设的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说明;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项目申报时间
    各市县社于2018年7月15日前按程序统一上报省社合作指导处,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克佳              联系电话:65201203
    传真电话:6520119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2018年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 2018年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书》
  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