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三亚市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06.04.2016  11:1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三亚市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扶持对象

  院地科技合作项目资金主要是扶持我市科研院所、驻市大专院校和在我市注册的重点行业协会开展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科学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每一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上年度本项目没有完成或没有验收的不得申报。

  (二)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必须每年在市内参加科研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才能通过聘任单位提出申报,申报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材料于 2016 4 18 日上午 11:30 前报送至科技处,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三亚市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材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