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制度”破解旅游不文明困境

02.09.2015  08:17

  游客不文明行为将记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旅游经营者擅自使用星级、等级标志或者假冒高于实际星级、等级标志称谓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今天,湖南省政府官网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共八章51条,涉及旅游者、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8月13日中国经济网)

  湖南省将旅游相关不文明行为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的做法,体现出当地政府对社会诚信建设的高度重视。从执法角度来说,此举通过增大旅游不文明行为成本,能够对旅游不文明及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大大保障人们的安全出游环境。

  旅游不文明现象司空见惯,与我国现行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只作道德约束”有关。由于不会对个人生活造成太大影响,导致一些人不把旅游不文明行为当回事。时下,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者往往仅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规范,但批评得了一时,却难管长远,尤其对那些财大气粗会变通的不文明者和违法违规者威慑力更是有限,因此,必须着眼构建旅游文明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湖南省出台的旅游法(意见稿)将旅游失信行为与人民银行征信等相挂钩,将旅游信用与游客个人生活表现“并线”,可以更好地督促游客安全出游、按规定出游,以减少不文明、违法的旅游行为。可以让文明旅游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一种生活中的考核,在这种惩戒压力下倒逼游客做到文明出游。

  笔者认为,要实现文明出游,还需各方共同努力:一是旅客应自觉提高文明旅游意识,在旅途中规范自身的言行,时刻保持良好的素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国人树立良好形象。二是景区相关管理部门应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增设更多的垃圾箱、厕所等服务设备及文明提醒,对出现景点不排队、插队行为及时监管与制止,对随地吐痰、破坏景区文物、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保证游客在景点的文明游览。三是通过文明游览的宣传,提醒游客尊重景区风俗,提醒游客践行文明之举,自觉维护良好形象。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国人也能做到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共同将文明旅游进行到底。

  总之,将不文明行为与信用挂钩的治理思路,既提升了公民文明出游意识,也促进了全社会文明体系的构建。只有将文明出行作为社会自觉行为划入个人生活当中,才能极大地约束每一个人,我们的出游环境才能更规范,我们的“出行之路”才能更畅通。(方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