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生猪和偷运省外活体肉用动物违法行为联合专项行动

08.10.2015  16:33

  根据省食药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和偷运省外活体肉用动物违法行为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了遏制注水肉、添加“瘦肉精”肉、病死猪肉、私屠生猪肉和偷运省外活体肉动物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动物食品安全。8月初至9月30日,乐东县局牵头县畜牧兽医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和偷运省外活体肉用动物违法行为联合专项行动。   

  打击联合专项行动前,乐东县局认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联合成立“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食安委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黎俊同志担任组长,2次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思路及解决措施,确定了检查时间、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 

  9月28日至30日,联合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奖励等方式,重点检查全县屠宰场(点)、活畜禽交易市场或非法交易窝点、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点)、大型餐饮企业(尤其是以经营羊肉为主的餐馆)、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 

  此行动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7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2车次,共检查屠宰场(点)10家,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点)16家,猪肉经营摊位132家,大型餐饮企业2家,学校食堂3家,其中有证经营的屠宰场(点)10家,无证经营0家;查处猪肉经营摊位2家。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屠宰场和非法偷运省外活体肉用动物的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为今后动物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准确的依据,使私屠滥宰生猪和偷运省外活体肉用动物违法行为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