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合力推进,确保2018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开工

01.11.2018  18:31

近日,沈晓明省长、王路副省长分别在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专报第53期》做出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相关市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重要批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霍巨燃厅长部署,10月31日下午,陈孝京副厅长主持召开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会,逐个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限期解决,确保年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政府督查室,项目所在地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东方、陵水、屯昌、昌江9个市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负责人、九个市县环卫主管部门负责人,建设单位、投资运营商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7年底,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省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突出,主要因为目前我省的垃圾处理能力还跟不上,全省垃圾产生量为8700吨/天,但相应处理能力仅5673吨/天。我省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2018年开始着手建设海口(三期)、三亚(三期)、文昌(二期)、琼海改扩建(二期)、儋州、东方、陵水、屯昌八个市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共7900吨/天。现已年底,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影响工作进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职责,牵头研究整改措施,加快工作推进。会上,九个项目所在市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汇报目前进展情况,需要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市县政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点评和指导。各市县政府、省直相关单位、投资运营商达成共识,明确工作流程和期限,确保年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

陈孝京副厅长指出,践行“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就是将工作落实到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具体当中。他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是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要整改的事项,也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设施,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 要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六个一”(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制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方案,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竣工。 三是 要严格执行周报制度,市县政府、市县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投资运营商要相互联动,及时将每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以便跟踪。 四是 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县政府密切配合,积极沟通协调,和谐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所有项目今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营。

 

陈孝京副厅长主持会议,并发言。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周学双发言。

省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发言。

市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发言。

  企业负责人发言。

  会场。

林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