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处罚生产不合格花生油的定安福禧旺食品公司

10.09.2015  15:24

  海南定安福禧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禧旺压榨花生油(生产日期:2015年4月23日,规格:1.6L/瓶),因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日前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在通告之前,我局获悉有关信息后,迅速组织省局稽查局和定安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立即对涉及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定安食药监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不合格产品和依法销毁,并对其处以7000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152元。

  同时,我局要求全省压榨花生油生产企业要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把花生原料进货质量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花生原料加工花生油;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并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我局将加强压榨花生油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列入2015年度工作重点,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同时,组织专家以及定安食药监局、粮油检测机构对传统工艺压榨花生油的黄曲霉毒素去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推进提升我省压榨花生油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去除黄曲霉毒素方法已在实验室和一家压榨花生油生产企业试验成功。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压榨花生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在全省推广去除黄曲霉毒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