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18.01.2021  10:22

  1月17日上午,琼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恢复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并强调该类药品销售要求。

  《关于恢复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指出,全市所有药店自通知收到之日起,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药店销售的全部退烧、止咳类药品要严格按照要求在琼海市退烧药、感冒药和止咳药购买实名登记平台登记,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药店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做好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各药店加强对进店人员的体温测量管理等工作。

  全市所有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私人诊所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同时各医疗机构要保持预检分诊正常运转,做好就诊人员体温测量、就诊信息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