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学校食堂等需明码标价 违反将没收所得并罚款

02.07.2015  13:04

      原标题:琼海学校食堂等需明码标价违反将没收所得并罚款

      近日,琼海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全市学校食堂伙食、超市销售商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当包括: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这是记者7月1日从琼海市物价局获悉的。

      为进一步加强琼海市各类学校食堂、超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超市价格和明码标价行为,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饮食、商品,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和学校的稳定。琼海市物价局要求学校食堂伙食、超市销售商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当包括: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必须做到一货一价,货签对位,或同时采用条形码、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等灵活便捷的方式明码标价。

      校内食堂、超市伙食和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经营者可以自行印制标价签。自行印制标价签应当提供标签设计模式及书面报告报市物价局审核备案,并由市物价检查所进行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或制作。

      琼海市物价局将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内食堂、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凡是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琼海物价部门将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