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一男子遇见情敌后连捅两刀 还刀抵脖子威胁其他人……

25.08.2020  10:24

      琼海一男子陪女朋友去前男友家拿私人物品,怎料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前男友将身为现任男友的他连捅两刀,还将刀放在脖子上吓唬其他人。近日,这位爱“作”的前男友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1岁的伟是小丽的前男友,阿磊是小丽的现任男友。2020年5月4日22时许,阿伟到琼海市嘉积镇某酒吧内寻找小丽欲与其复合,刚好看到小丽跟阿磊在一起。于是,阿伟与阿磊发生口角。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年轻气盛的阿伟甚至想动手,但被周围的人拦住。

      2020年5月5日3时许,小丽在联系阿伟后,与阿磊等人一起来到琼海市某小区阿伟家取回放置在该处的个人物品。小丽到阿伟家楼下后,打电话联系阿伟让他将她的物品拿到小区单元门口处。阿伟不肯下楼,小丽也未上楼。双方僵持着,但没过多久,阿伟从家中下楼,在该小区单元门口处看到黄某某等人。阿伟让小丽一人跟其一起上楼拿东西,小丽不肯。阿伟便转身回到住处,从厨房内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手中并藏在其背后处走出家中。

      阿伟出家门后,看到阿磊与小丽等人在电梯口处,在其认出阿磊后,直接手持水果刀朝被阿磊的胸口连捅两刀。接着,阿伟又手持水果刀放在自己的脖子处吓唬小丽等人,阿磊被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治疗。经鉴定,阿磊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20年5月5日4时许,阿伟在家中被侦查机关传唤到案。

      阿伟与阿磊于2020年7月22日签订赔偿谅解协议,由阿伟赔偿给阿磊一万元人民币,该协议已经实际赔付到位,阿磊对阿伟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阿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阿伟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向琼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