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起争执持枪威胁他人 万宁一男子获刑6个月

23.12.2014  17:53

      原标题:琐事起争执持枪威胁他人

      万宁一男子获刑6个月

      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枪案件,被告人黄某本因与黄某全发生矛盾而持一支长粉枪对其进行威胁,随后黄某本持该枪到附近公安局进行投案,最终被万宁法院以非法持枪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4年6月29日23时许,被告人黄某本在万宁市新中农场大门胡兴良茶店外持一支长粉枪威胁与其发生矛盾的黄某全。2014年6月30日,被告人黄某本拿该长粉枪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于2014年7月1日对黄某本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天将黄某本关押入万宁市行政拘留所,同年7月9日转为刑事拘留。经鉴定,黄某本所持的长粉枪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针对该案件实际情况,万宁法院在依法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本系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黄某本犯罪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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