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川副主任带队开展《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执法检查活动
海南人大网消息(张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北川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9月上旬,对我省贯彻实施《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9月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时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公安边防总队、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海南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张军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关于我省《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相关单位作了补充汇报。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郑义成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北川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颜家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燕和部分农村工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认为,自《规定》经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规定》的实施,认真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围绕职责范围和《规定》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宣传和保护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规定》的出台,有力促进了我省珊瑚礁和砗磲的保护,为我省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
检查组同时指出,我省《规定》贯彻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前期调研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人员对《规定》认识不足;销售珊瑚礁和砗磲及其制品的行为转入地下;取证与司法鉴定困难;海洋生物资源探测不够全面;人工修复进展较为缓慢。
林北川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自《规定》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规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畅通投诉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局面;要加大资金投入,认真研究渔民转产转业政策。
最后,罗时祥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表示,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规定》贯彻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研究办理,切实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会议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前往琼海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