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2016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确定11项重点工作任务

01.04.2016  11:06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2016年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对今年我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部署。《要点》围绕今年工作目标,明确11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大气监测,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基础技术支持;二是加强水环境监测,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基础技术支持;三是做好环境信息综合分析,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四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五是落实国家污染源监测事权改革要求,强化污染源地方监督性监测职责;六是及时开展应急监测,科学支持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七是结合海南环境管理要求,进一步拓展环境监测领域;八是做好环境监测规划,优化环境监测网络;九是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是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管理;十一是加强环境监测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要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研判,努力实现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境风险,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为生态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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