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 批 201 7 年 8 月 22 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03027 | 白沙县打安镇胶农反映,因督察组到海南检查,收胶厂基本停产,只剩一家民用胶厂压价定量收购,导致胶农无法正常出售胶水。胶农向白沙县环保局反映情况时,环保局称中央环保督察到来导致上述情况发生。投诉人认为,应安排合规的胶厂来收购胶水,保障胶农胶水收购。 | 白沙 | 其他 | 白沙县目前只有2家橡胶加工厂:一家位于七坊镇内海胶集团金隆加工分公司,该厂按照海胶集团的整体部署,优先收购海胶的胶水,产量不足时才收购农民的胶水,不设收购点;另一家位于打安镇热带作物农场内的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共设11个收购点,每个点限收8吨,参考海胶金隆胶厂的价格进行定价,收购价也不低于周边市县的收购价格。经调查,反映问题的胶农所在村有白沙远龙胶厂的收购点,收购价格跟厂价一致,不存在橡胶加工厂停产或限产现象。我县两家橡胶加工企业虽然有限收的情况,由企业的产能决定,限收主要是针对外县的胶水,目前需求量大于本县供应量。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现场调查没有发现企业压价收购现象。 | 部分属实 | 1.加大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违规压价收购的行为出现。 | 无 |
2 | D02046 | 保亭保兴东路庄园豪都小区物业胡乱砍伐树木。自今年初开始,物业声称要砍伐一千多颗树木,除去大型的树木,都要砍伐(只剩主干),砍伐理由为防止台风、遮挡光线。群众认为物业为了自己工作省心,作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希望制止乱砍乱伐。 | 保亭 | 生态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在收到该转办信访件后,2017年8月13日早8点,县城管局园林站站长黄进民和县森林公安局伍辉副局长两部门与相关工作人员到投诉的庄园豪都小区现场进行核实, 采取现场拍照、对树木进行清点、询问物业相关人员和小区业主的方式进行取证。物业方反映因今年有两次台风在6月和7月影响到我县,由于海南树木生长茂盛,冠粗根浅等因素,在未予业主沟通的情况下先行修剪,造成业主质疑。 | 不属实 | 经与物业公司沟通,今后在台风来临前或是树木遮挡业主房间采光需要进行树木修剪时,要先行向当地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报,同时,将情况公示于小区内,消除业主们的疑虑。 | 无 |
3 | D02051 | 2016年开始保亭县保城东路长乐居小区、庄园御景小区日夜施工,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 保亭 | 噪声 | 县住建局采取现场勘查和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现场负责人均承认2016年底开始建设,确实存在夜间超时施工的行为。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1、针对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夜间超时施工的问题,依据《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8月15日上午,县住建局联合县供电局到长乐居三期项目和庄园御景项目实施停电处理工作,同时县环保局在针对8月2日发现长乐居三期项目超时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正在进行立案处罚,目前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创基长乐居二期(13#、15#、16#、17#、18#、19#楼,2号商业街)项目于2015年8月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7年3月,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海南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乐居二期项目后新建四栋楼栋主体工程(项目名称为长乐居三期),经调查核实,该四栋楼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3月9日下发《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根据县城建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报告,2017年5月24日正式立案处罚,待核实该项目工程进度造价后,住建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庄园御景(1#、2#、3#、7#楼)项目于2015年12月2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7年5月,经我局检查发现,海南保亭闽庄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庄园御景项目工地新建8#.9#楼,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两栋楼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5月12日下发《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目前县城建监察大队正在进行立案前的情况调查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后续将形成调查卷宗报住建局立案处罚。 (二)整改措施 1、待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再为其项目恢复生产用电。并要求其严格按工艺、以及国家规定时间段施工。 2、住建局安排专人负责监控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同时积极配合县环保局查处项目夜间超时施工的行为。 3、现场约谈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要求遵守夜晚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本地作息习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目前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的楼栋主体工程已全面停工整改,有效的控制了污染。 4、如因特殊工艺需夜间施工,要求长乐居三期项目、庄园御景项目到县环保局进行备案,获得批准、并对群众公示后方可施工。 | 无 |
4 | D02051 | 保亭县的空气污染严重,主要是部分汽车尾气排放。 | 保亭 | 大气 | 2017年8月15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出民警朱寿伟、潘路路向县环保局调取保亭县近三年空气质量数据报告,通过查阅我县近三年的空气质量指数可知,我县空气质量相关数据皆为优级,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与此同时,亦查阅我县淘汰黄标车、老旧车、高污染机动车情况报告,其中2015年淘汰数量353辆;2016年淘汰数量233辆;2017年淘汰数量120辆,淘汰率全省第二,近三年累计淘汰黄标车706辆。截止目前,保亭县空气质量非常好。 | 不属实 | 该问题属不实举报,但我县后续继续加强黄标车、老旧车、高污染机动车淘汰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以保障我县空气质量只升不降。 | 无 |
5 | D02051 | 保亭县七仙文化广场晚上8:00-10:30广场舞导致噪声污染。 | 保亭 | 噪声 | 信访人投诉的保亭七仙文化广场是一个集庆典活动、市民娱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场所,是“全国最具特色民族文化广场”,目前有12支业余广场舞队伍在此开展活动,每队50~60人,队伍集中,音响设备音量过大,造成噪声排放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1.根据反映的问题,制定处理和整改方案,组建巡查督导队伍,建立长效机制。2.组织各舞队负责人就噪音污染投诉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群众投诉问题,强调音响使用注意事项,3.已责令8个队伍现场整改音量过大问题 (二)整改情况 1.通过每晚组织巡查督导队伍对广场舞蹈队逐个进行现场检查,调低音量,使之达到不扰民音量范围;2.通过设立活动公示牌、利用LED屏幕等方式向活动队伍、群众公示广场活动注意事项,确定活动时间段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实行到点关灯制度,并通过安装顶灯疏导舞队进行活动后,噪音污染现象均已好转;3. 根据8月14日晚监测数据显示,在万平小区一楼大院监测到的数据是47.1分贝,9楼住户家里监测到的数据是48.7分贝,在泰新小区8楼住户家里监测到的数据是45.8分贝,监测出的数据均未超过国家夜间标准的50分贝。按照国家标准,已解决噪音排放超标问题。4.后期我县相关职能部门会继续督导各广场舞队落实关于噪声排放相关工作要求,并于8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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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6 | D02051 | 保亭县存在生活污水直排七仙河问题,且将污水续存作为景观水。河水污染严重,有臭味。 | 保亭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七仙河为保城东河和保城西河,是保亭县县城内河。 一、投诉内容所说的生活污水是因河道内污水管道堵塞、检查井损坏从污水检查井外溢到河内。 二、因“七仙河”中有生活污水溢流,以此认为我县将污水续存作为景观水的表述不正确。我县并未将污水续存作为景观水。 三、根据我县环保部门2017年4月-7月的城市内河水体水质监测结果公告:保亭东河监测断面水质为Ⅱ类-Ⅳ类水质;保亭西河监测断面水质为Ⅱ类-Ⅴ类水质。 | 部分属实 | 截至2017年8月16日,已完成部分污水管道、检查井疏通工作,生活污水从检查井外溢排放到河里的问题已得到部分缓解。还将采取以下三阶段整改措施。 一、近期整改措施(2017年8月):1、对保城西河左、右岸部分污水管道进行全面疏通和应急工程,确保污水顺利流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损的29个检查井进行修复。 二、中期整改措施(2017年9月-12月):1、实施保亭县城区西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实施保亭县橡胶厂小区及物资公司、保亭实验中学及职业学校、芙蓉小区污水排放治理工程。 三、确保不反弹的措施(至2018年年底):1、实施保亭县城区污水干管改造工程;2、实施保亭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3、开展保城东河污染源调查并编制治理方案;4、实行常态化举措。(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5中《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保城东河、西河专项整治方案》) | 无 |
7 | D03028 | 昌江县十月田镇才地村委会老军营村,2016年10月投产的中大型养猪场污水直排河湖,长期恶臭,举报人认为河流在生态红线区里,且养猪场疑似无环评手续。 | 昌江 | 水、大气 | 一方面主要由十月田镇政府、县畜牧兽医局和县信访局对该养猪场的基本情况开展全面了解,主要从养猪场的建设情况、养殖规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评估社会风险等。另一方面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养猪场的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侧重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涉嫌侵占生态保护红线情况等进行调查。同时,县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包括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周边环境敏感点(恶臭及周边水体)进行采样监测。现场调查未发现养猪场污水直排河湖现象。 | 部分属实 | 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昌环改决字[2017]15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昌环罚告字[2017]11号) | 无 |
8 | D02095 | 澄迈县老城镇石联村委会唐山村二队村民反映,海南鑫宏达建材有限公司厂房排放有害气体,臭味浓烈且伴有粉尘,下班时间厂房臭味使人晕厥,晚间有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 | 澄迈 | 大气、噪声 | 企业已经于7月29日停产整顿。 | 部分属实 | 已责令企业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该企业已开始加装原料顶棚及洒水降尘设施、建设雨水沉淀池、加装生产线集尘设施。 | 无 |
9 | D02049 | 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70号南海幸福城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周边建有多个垃圾焚烧场(高坡村、沙坡村)和多个药厂(全心药厂、中和药厂、葫芦娃药厂等),在夜晚排放白色烟雾,经常能闻到烧电线、农药气味。多数业主反映吸入感觉身体不适。已多次向环保局反映,但环保局称无法检测。 | 海口 | 大气 | 1.小区周边的高坡村、沙坡村等城乡结合部存在个别村民将土地出租给他人建仓库、废品收购站。根据走访了解,存在个别人半夜在附近通过焚烧废旧线缆外皮以获取铜线。2.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司员工均已下班,未生产。3.保税区内企业的部分原材料会有特殊气味,现场发现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由于未封闭产生异味。4.康宁(海南)光通信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环保属省控单位、市环保局监管,需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调查。5.废品收购站方面,经排查,发现沙坡村两处约260 平方米,苍东村12 处约6200 平方米,高坡村3 处约2300 平方米,苍西村17 处约3150 平方米。 | 属实 | 1.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8月13日起对被投诉企业进行监测。根据8月15日第一阶段监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 2.针对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危废储存场所露天的问题,区环保局已要求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设立一个全封闭的危废转移场所并将危废品转移进去储存,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8月13日整改完成。 3.截止8月16日,已完成14家违规废品收购站拆除工作,总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 | 无 |
10 | D02050 | 群众投诉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高路19号处有一雪糕厂,晚上排出的烟雾对居民休息造成一定的影响。 | 海口 | 大气 | 经现场核查,被举报地点不存在雪糕厂,实为一家物流仓库,未发现生产加工现象;一墙之隔的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厂(桂高路21号)因未办理环评验收批复手续,已被责令停产。 | 属实 | 桂高路21号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厂8月11日已被举报并受理(受理编号:D02042)查处处理措施如下:㈠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99号);1、责令停止生产;2、待环评验收监测报告通过方可生产;3、加强日常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㈡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被举报单位的锅炉排放物进行取样化验。整改情况:1、责令停止生产,加强防控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巡查人员反馈,该企业已停产没有发现锅炉燃烧的迹象(有巡查相片为证);2、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已现场调查取样和对排放物进行化验,美兰区环保局将根据取样报告结果作出处罚决定;3、对锅炉进行整改,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消减锅炉废气污染排放量,应安装布袋除尘系统。4、责令被举报企业在未获得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完善和监测报告通过之前,停止生产。 | 无 |
11 | D03038 | 距海口市琼山亚海大道东段海航城小区500米处有大量大型环卫垃圾车停留(原停留在凤翔西路,后大量居民投诉后迁至此处),经常散发臭味,垃圾车经过椰航路时发出的气味影响附近居民。已多次反映,环卫局给出答复2016年12月会将垃圾车搬走,但至今未有所行动。附近原先是一个湿地,由于垃圾填埋,导致台风天、雨天无法及时排水,现已停止填埋,但根本问题未得到解决。 | 海口 | 垃圾、大气 | 琼山区区委区政府领导陈昊旻、陈力、秦立双、罗罡现场办公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处理。 “椰海大道环卫停车场被举报存在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问题属实,主要因为少数清洁不到位的环卫垃圾运输车辆散发异味。 对于“附近原先是一个湿地,由于垃圾填埋,但根本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地原为石坑,后因棚户区改造、拆迁将建筑垃圾运往填平,不属湿地。
| 属实 | 一、8月12日24时:区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对环卫停车场环卫垃圾车产生异味和周边湿地问题进行研究及部署,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二、8月13日凌晨,副市长、琼山区委书记孙芬,琼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昊旻先后带队到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做好停车场的规划选址工作。区环卫局、京环公司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做好新址的规划选址工作,尽快把停车场搬迁,彻底解决群众反馈问题。二是要抓好督办整改工作。对投诉举报案件,要立即调查整改,做到事不过夜,全程跟踪整改,问题不彻底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三是要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特别是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按照省、市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三、协调区征收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和督促京环公司,及时将所有环卫垃圾运输车转移到我区滨江二期棚户区拆除空地(该空地共计268亩,周围无居民,范围东起滨江路、西至新大洲大道、北起椰海大道、南至林村规划路)内临时停放,用地10亩,规范整齐停放,并对该停车场周边及内部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 四、京环公司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工作。所有进入滨江二期棚户区临时停车场的环卫垃圾运输车辆,做到全面清洗、消杀,坚决做到无异味。 五、区政府明确由区环卫局为牵头单位,第一时间对接市国土、市规划部门,在做好环评的基础上,另行选点设立环卫作业基地(用于环卫作业车辆停放、维修),尽快将该停车场迁移。 | 无 |
12 | D02102 | 居民投诉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有许多LED广告牌,光线过亮,晚上影响到周围居民休息。希望可以把光线适当调暗一些。 | 海口 | 其他 | 8月12日晚上23:20我委接到交办件后,13日0点,由市市政市容委黄燕书记带队,蔡能浩副主任、宋佐副主任,龙华区区委常委郭刚、区城管局长王小龙,秀英区城管局副局长肖正新及相关工作人员15人,对丘海大道全线LED广告牌进行全面核查,查清底数为1宗户外LED广告屏,9宗楼顶或楼体招牌发光字过亮的问题。 | 属实 | 一是责令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口的单立柱LED广告所有人已按要求降低亮度。二是对丘海大道沿线LED广告牌进行全面核查,对10家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13日已整改完毕。三是13日晚,再次组织市、区市容委及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复查后没有新增问题点位,10家业主全部整改到位。并规定对大型广告周边居民较多的广告牌,要求21:30关闭,8月14日全部执行。 | 无 |
13 | D03040 | 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西海岸城市海岸小区前有拉钢筋(水泥)大货车通过,每到凌晨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住户休息。 | 海口 | 噪声 | 凌晨存在大货车运输钢筋车辆等通行,存在大货车产生噪音扰民现象。 | 属实 | 接到办件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整治,13日凌晨连夜查扣7辆大货车。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常态化管理整治,并深入各钢材企业提醒告知。将于12月份前对长怡路实行大货车限行。 | 无 |
14 | D03040 | 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西海岸城市海岸小区起步区路段有企业偷排污水至西海岸,怀疑偷排污水为周边工业污水及餐饮污水。 | 海口 | 水 | 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事项,8月13日凌晨1点及上午7点20分,秀英区副区长戴洪泽协调区环保局局长王德进、水务局副局长孔令武、海秀街道办书记吴彭保,到达秀英区长怡路西海岸城市海岸小区,联合处理周边工业污水及餐饮污水偷排问题,现场核查。 | 属实 | 由水务局牵头,各大部门配合,继续对该片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速查速处。截止至13日中午12:00,各部门对雨、污管口进行联合排查,共查63个管口,问题管口1处,存在污水管口错接雨水管网问题,已责令整改并对乌兰温泉大酒店进行贰拾万元处罚 | 无 |
15 | D02091 | 海口市秀英区秀英港货运码头大货车违规行驶,数量庞大,产生噪音污染;货运码头原油货轮卸货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经群众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晚间臭味明显,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根据规划,2016-2017年货运码头应搬走,至今仍然未搬迁。 | 海口 | 大气、噪声 | 8月12日晚23:34接收并研究承办,于13日凌晨1:00蒋文淇副局长带队到秀英港丽晶路、港口检查,发现少量货车运输,立即告知司机停止运输,没有发现港口夜间企业。随后蒋文淇副局长安排人员制定整改方案,于早晨6:00前上报。8月13日上午八点,针对市民反映问题,根据罗亚忠副局长要求,下属单位市港航处廖志强处长组织吴礼、林牧两人现场核实进出港口企业家数,给同机发放“致广大司机朋友的一封信”,告知司机开车经过丽晶路时做到四不准,并交待港口转达46家货车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有效降低噪音。经核对油品质量检测报告单,每批油料质量指标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截止目前,不存在油料卸货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问题。 | 属实 | (一)关于秀英港货运码头大货车噪音污染的问题。1.安排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在禁行时段配合交警部门严格执行港区进出路段的现行措施,尤其加强夜间巡查。2.开展上路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取得车辆营运证而违规从事营运行为的车辆进行严厉打击。3.要求港航控股公司组织协调46家货车企业(车队)开展驾驶员文明驾驶专项培训,向货运车司机发放“致广大司机朋友的一封信”,告知司机进出港区时切实做到“四不准”,做到文明驾驶。(二)关于货运码头原油货轮卸货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问题。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船一审制度,严禁检测不合格的油品装卸,确保不发生环保问题。 (三)关于港区搬迁的问题。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海口港总体规划》和省市政府要求,计划2017年10月将秀英港区客滚业务全部搬迁至新海港区;2018年上半年,实现秀英港区散杂货业务全部搬迁至马村港区;2019年底,实现秀英港区集装箱业务搬迁至马村港区。目前搬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 无 |
16 | D02109 | 海口市秀英区135号海盛花园附近有4家汽车4S店(纳智捷、东风本田)喷漆经常散发出恶臭化学油漆味,晚上睡觉感到不适,曾向秀英区城管投诉无果。 | 海口 | 大气 | 经现场检查,发现海南同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口鑫宇辉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瑞祥讴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家4S店烤漆房油漆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箱未及时更换,导致喷漆作业时臭味扰民。(另外一家海南宏信泊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烤漆业务) | 属实 | 区环保局依法对3家4S店的烤漆房进行强制查封,并要求立即整改。
| 无 |
17 | D03025 |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金水门有几家大型海鲜餐饮船(江边海鲜、金水门等),长期停在河道上运营,占用河道的十分之一。餐饮用水及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到河道中产生臭味(怀疑在夜间排放),造成河道污染,且影响排洪及河水流动性。 | 海口 | 水、大气、垃圾 | 8月12日22:30,美兰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冯琳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同时杨柳芳副区长于当晚23:30带队,与区水务局局长沈静、新埠街道办主任李恩浩、区环监局副局长黄武、市水务局规计处副处长胡祚国、市水政监察支队副队长陈海龙,赶至现场进行初步的调查了解。8月13日上午9:00-12:00,海口市市长倪强、副市长文斌、龙卫东、美兰区区长冯琳、副区长杨柳芳、市水务局副局长孙传志、市水务局总工刘保、市水务局规计处胡祚国,省水利学会高级工程师吴国华、区环保局局长曾柱、区水务局局长沈静、新埠街道办书记詹道军、街道办主任李恩浩、市水政监察支队李彬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2家餐饮店未有环评许可,3家餐饮店均未有占有河道的审批证明。 8月18日上午,美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春明带队督察办件整改落实情况,要求相关职能单位和街道认真履职,跟踪落实。 | 属实 | 一、对于举报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后责成相关部门核实后处理; 二、对相关部门的履职问题,交由纪检部门查处; 三、考虑到特色产业发展和周边市民就业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3家企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帮助他们完善相关手续,把该特色产业打造升级,成为美兰新名片。 四、2017年8月16日上午,市环保督查组、区环保督查组、区水务局、新埠街道办到达现场复查整改情况,3家餐饮企业均已停业整顿,其中,海口美兰金水门江边海鲜酒楼已撤离餐饮船只。
| 无 |
18 | D02092 |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0号白沙门温泉度假村小区呈U字形,小区门口周围一足球场面积大小空地被街道办私自租予至少三家驾校,进行违规无证经营,向居民区排放汽车尾气,产生大量扬尘。问题出现多年,已反映五六年,没有结果。 | 海口 | 大气、扬尘 | 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事项,2017年8月12日晚接到办件后,我局蒋文淇副局长牵头会同美兰区王业民副区长,海甸街道办王君书记,美兰区城管局等部门,于8月13日凌晨0时45分,赶赴美兰区和平大道60号白沙门温泉度假小区旁的闲置空地现场,实地核查,现场研究解决方案。 | 属实 | 一、取缔未取得备案的永群驾校、海华驾校临时训练场。 二、立即停止4家驾培机构临时训练场地教学培训,并要求车辆完全驶离,不得再进行培训行为。三、市规划局美兰分局对该培训场地认定为未经规划许可,属违法建筑。已于8月13日对4家驾校依法下达《案件初查存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已于8月15日完成整改。 四、执法支队开始对该场地进行监督巡查,一经发现场地培训行为的,将予以扣车处理。 五、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市驾校培训场地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类似环保问题,坚决取缔,绝不姑息。 | 无 |
19 | D02055 | 海口市美兰区冲坡岭农场2000-2007年期间在持有200多棵砍伐证件的情况下,砍伐3000多亩橡胶树和防护林,树木被廉价卖出,所得款项125万左右,并把土地承包给外商,农场职工未拿到租金收益。 | 海口 | 生态 | 1.根据冲坡岭农场提供的情况说明,该农场2000至2007年砍伐橡胶树和防护林共2593亩,伐区范围大部分为Ⅳ级保护林地,部分为非林地。2.林木采伐证存根保存过期销毁,无法核实面积和种类。 3.当时砍林出售是经过农场两委班子、班子扩大、部分退休老党员、农场与联营村委会代表(农场三队、四队)等多种形式会议讨论决定的,但在出售橡胶树和防护林时没有聘请有关鉴定机构对出售的价格进行价值评估,只由农场自己定价出售。 4.农场对外招商合作,收入方式为农产品出售分成和土地租金,2000—2007年共收入1188094元,收入主要用于缴交在岗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在岗职工工资等,其他不在岗职工没有受益。 | 属实 | 1.关于冲坡岭农场橡胶树和防护林少批多砍的问题,市森林公安局已做过详细调查并作出的决定,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和美兰区纪委以及省森林公安局等也调阅了相关卷宗,对市森林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因此按照市森林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来处理。 2.关于树林被廉价卖出,农场职工未拿到租金收益的问题,美兰区政府及区检察院对林木采伐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涉嫌职务犯罪已作出相应处理。 | 无 |
20 | D03001 | 海口市灵山镇黑山村村民投诉海口美兰机场东南方向1公里左右处有一个造纸厂,东临鸿洲江山,西邻美兰机场。造纸厂建有4-5米左右高、直径20-30公分左右的铁烟囱,冒黑烟,浓烟覆盖方圆几公里,有刺鼻的臭味,使人咳嗽不止。2015年下半年开始投诉,有工商执照,没有环保执照,美兰区环保局透露无法撤销,只能罚款。2017年6月,市政府热线表示已起诉海口环保法院,表示7月份将会撤掉,至今仍在运营。另环保厅12369电话经常无法接通。 | 海口 | 大气 | 8月12日24时,由区长冯琳带队,在区生态环保局局长曾柱、灵山镇镇长梁定业等人的陪同下,连夜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灵山镇黑山村进行调查,经核实村民反映的造纸厂实则为海口美兰鸿泰峰家具加工厂。 | 属实 | 区环保局于2016年11月29日依法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7年7月7日依法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琼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日受理立案。 鸿泰峰家具加工厂于8月13日下午16时前,已自行拆除烟囱、电机、锅炉等设备,已停止生产。
| 无 |
21 | D03033 | 儋州市那大镇建设北路准备建设住宅,但还未建,公路旁有许多杂草,老鼠、蚊虫多,与城市规划不协调。 | 儋州 | 其他 | 经了解,该路段两侧已被规划为那大镇那恁村委会住宅建设用地,由于村民未能及时动工,长期闲置后导致的问题。 | 属实 | 联合工作组将路段两侧的杂草、碎石、涉案地段杂草全部被清理完毕,之后将由环卫局负责做好路段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 无 |
22 | D02077 | 群众举报定安县仙沟镇东线高速南渡江大桥下,每天晚上2点后有人偷沙,已经持续几年时间,生态破坏严重。 | 定安 | 生态 | 接举报后,县领导第一时间率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县环城委、县交通局、定城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南渡江大桥下实地检查,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按照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方案,3个打击非法采砂专项小组立即开展行动,对重点河段运砂出入路口实行定点设卡、流动巡查等,对运砂车辆进行管控;对重点河段沿线公路、村庄违法堆砂点进行调查摸底和没收清理。8月1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非法采砂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明确由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李忠山同志牵头,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属地镇政府联防巡查,专业执法部门快速出击,及时打击河道采砂、县域内堆砂、道路上运砂等行为。目前,全县偷砂盗砂已基本得到控制。 | 属实 | 1.落实属地群防群治机制,实行常态联合巡查。2.指导属地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采砂行为。3.追根溯源,严查盗采砂石源头,公安部门对盗采人一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立案侦查,刑事拘留2人。 | 无 |
23 | D02084 | 定安县定城镇政府对面塑管厂多年排出臭气影响居民休息。下高速右手紧挨牧宇云天小区的方华塑料厂,多年夜间生产,排出臭气将居民熏醒,居民向镇政府与当地环保局反映,但由于工厂白天不生产,只有晚上生产,无法有效监测。旁有定安中学以及若干托儿所。业主存有相关资料。 | 定安 | 大气 | 8月13日凌晨,王建斌副县长率县工科局、县环城委、县公安局、定城镇等单位负责人到该厂核查。厂区周边存在一定异味, | 属实 | 1.责令厂家立即停产,限期对设备整改,在没有对设备做好改造升级前不得开工生产。2.10天内将堆放的塑料管道转移。3.县政府已经为企业在塔岭选址,准备搬迁厂区。 | 无 |
24 | D02047 | 群众投诉距东方市八所镇两公里处,东河村、板桥路及八所镇内有十几个红砖场随意排放黑色烟雾。 | 东方 | 大气 | 2017年8月12日晚上23:44分由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和东方市工业科学信息局派出12名执法人员,对20家采取现场检查和监测方式进行调查核查。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专人专管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及添加药剂管理,并要求于8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对超标企业立案处罚。 | 无 |
25 | D02068 | 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阳光海岸小区对面的八所港有限公司进行卸煤开发作业,产生粉尘污染,夜晚装卸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小区和群众。每年10月到次年4月尤为明显,整整3年未得到任何解决。 由于督察组来了,八所港停业不再露天卸煤,并打扫干净。 | 东方 | 扬尘、噪声 | 8月12晚,麦常务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八所港第一装卸区现场实地检查核实,因八所港码头和阳光海岸小区相距较近,在八所港作业期间易影响阳光海岸小区周边环境;开展环境整治效果效果差;东方八所港属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41年。2008年1月16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了批复。2011年7月2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部分属实 | 一是自收到举报以来,每天至少两次开启喷淋装置,对八所港码头堆场进行喷淋,对喷淋装置喷淋不到位的,采用人工喷淋,每天至少3次,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即时喷淋;二是车辆装易扬尘货物出港,车箱挡门封闭严密,苫盖设施完好有效,做到苫盖严密并经自动冲洗台冲洗后才允许出港;三是对堆放的散装货物,整成标准堆,压实苫盖,执行每班次定时对货堆巡检制度,发现不符及时整改,保证货堆苫盖严实有效。四是靠近居民区夜间不安排作业,夜间禁止车辆敲斗。 整改措施:下一步,聘请专业机构,对第一作业区环境情况进行调研,编制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分步实施防尘治理。 | 无 |
26 | D02097 | 东方市三家镇境内昌化江中下游两岸砂土多年无证强行开采,导致江水泛滥,淹没农田,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 东方 | 生态 | 除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窑上村河段采砂点是合法采砂点以外,东方市三家镇境内昌化江中下游存在多处非法采砂行为,虽然我局也联合有关部门多次打击,但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大,没有及时遏制非法采砂行为,造成昌化江的生态环境有一定程度的破坏,特别是对河床内的植被破坏严重,影响河道生态。几年来,昌化江中下游虽然没有发生较为严重的江水泛滥、淹没农田的情况,也未接到昌化江中下游有关乡镇(大田镇、三家镇、四更镇)关于非法采砂导致江水泛滥,淹没农田的报告,但由于非法采砂,对河岸的生态环境存在较大的破坏隐患。 | 部分属实 | 一、8月13日至15日,市水务局查扣非法拉砂车辆7部 。 二、市政府制定专项方案,成立三个联合执法小组,共计发现非法堆砂点19处,目前查封非法堆砂量约3.3万立方米。 三、符高波副市长带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昌化江检查东方海阳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整改工作,确保尽快恢复河道生态。
| 无问责情况 |
27 | D02097 | 东方市三家镇酸梅村的村民举报2015年海南省西线高铁修建时,村干部和承包山头的村民不顾当地村民反对,将用于种植防风林的两座山卖给施工方,将两座山的土用于填地基,目前山体被挖光,已看不到山头。 | 东方 | 生态 | 经核实,酸梅村村民反映宗地为新建海南西环铁路站前工程XHZQ-4标段中铁四局第五分部弃(取)土场,面积共计145.27亩,土地权属为三家镇酸梅村集体所有。该宗地不是山体,该宗地已复垦完成并交还酸梅村村委会和村民耕种使用,酸梅村委会和群众对复垦情况满意。 | 不属实 | 2017年8月13日,市国土局已会同市林业局、三家镇政府、酸梅村前后两委班子共同到现场核查。对于复垦后的土地,我市将严格按土地的用途管制进行监督。 | 无 |
28 | D02111 | 群众举报乐东县九所镇中兆村委会、海坡村委会有人在海滩附近私自挖鱼塘,占用沙滩,反映人担心这样台风一来会导致海水影响农田。 | 乐东 | 水 | 中灶村海坡村鱼塘、虾塘811.19亩均在200米海岸线范围内,并且没有办理养殖、报建、环境评价和排污许可审批等手续 | 属实 | 1、下达《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2、制定工作方案,拟对该批违法虾塘鱼塘予以拆除,土地平整并复绿。 | 无 |
29 | D03005 | 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村民反映岭头村干部,十年间将225国道上的水库一个角落填平,建盖大型汽修厂,汽修厂油垢排入水库,污染下游一千多亩水田、鱼塘、虾塘,至今没有处理,镇委曾发通知停工但未执行,目前仍在营业。 | 乐东 | 水 | 经调查核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将组织县环境监测站检测岭头水库水质和汽修点附近土壤环境;3.督促国土、工商部门依法检查该汽修点填埋土地建设和经营资格,并依法处理;4.督促尖峰镇政府对该汽修点选址问题进行评估,依法取缔。 | 无 |
30 | D02121 | 临高县县城的文澜文化公园、佰刃沙滩、澜江新城区垃圾随意堆放,经常会产生恶臭,曾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但环保局回复该县暂时没有固体废物处理地。 | 临高 | 垃圾、大气 | 澜江新城临昌路、林翠路、银澜路有3处随意放置的建筑垃圾掺杂生活垃圾的堆放点,文澜文化公园、百仞滩等地无垃圾随意堆放现象。 | 属实 | 已清理完临昌路、林翠路2处垃圾,并设置镀锌管材质警示牌,银澜路垃圾已清理完成40%,同时,增加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收运次数至1日2次。县住建局、县城监大队已发出通知,并利用广播、短信等进行宣传,监管工作也在进行中。 | 无 |
31 | D02061 | 陵水县新村镇山海间业主投诉,去年以来死鱼、生活垃圾、水产养殖等污染山海间附近沙滩和海水。附近村民焚烧垃圾,影响空气质量。 | 陵水 | 水、大气、垃圾 | 县海洋与渔业局第一时间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调查。 | 部分属实 | 1、县海洋与渔业局、新村镇组织人员人员清理了现场的垃圾,同时督促雅居乐山海间沿岸企业做好海滩日常卫生清理工作。2、县委常委、副县长孟庆垒同志要求县海洋与渔业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水湾海域进行海水取样检测。县海洋与渔业局按照要求聘请国家海洋局海口环境监测中心站到清水湾区开展海水水质监测。8月14日,国家海洋局海口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监测时段清水湾附近海域海水水质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其所在海洋功能区划要求。3、英州镇安排环卫工人实行分段责任制进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对海边沙滩进行打扫、管理和保洁,确保海边环境卫生清洁。4、海上如因缺氧、台风等其他自然原因造成出现死鱼现象,英州镇政府、县海洋局将及时打捞处理,以免造成海水污染。 | 暂无 |
32 | D02096 | 陵水新村镇绿城蓝湾小镇棕榈苑业主反映: 1、新村镇附近多年存在规模很大的鱼排(其中一家名为绿城蓝湾新村碧波鱼排),造成清水湾水环境被严重破坏,出现大量海藻、死鱼、塑料袋等污染物,居民存有相关照片。2、靠小区北侧国道附近有一家三无厂家,排放的气体有化学味道,尤其是凌晨及晚上。已举报当地政府,怀疑当地政府不作为。 | 陵水 | 大水、大气 | 1、该镇新村港确存在多家渔排餐厅(包括新村碧波渔排餐厅)。绿城清水湾海滩上确实存在绿藻、塑料袋等垃圾。2、新村镇投诉人反映地点附件存在1家食品制品厂(三亚康岛食品陵水分公司)和1家建材厂(建邦建材有限公司)。三亚康岛食品陵水分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 属实 | 1、我县已于2016年3月正式启动新村港黎安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检查组的认定,陵水新村、黎安港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在全国18个项目中,属于实施进展较好、成效明显的7个项目之一。2、已责令绿城蓝湾新村碧波渔排在内的9家渔排餐厅停业整顿,目前绿城蓝湾新村碧波渔排灯9家渔排餐厅已停业。3、新村镇、县海洋与渔业局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海滩垃圾。国家海洋局海口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监测时段绿城清水湾附近海域海水水质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其所在海洋功能区划要求。4、将积极推进新村港黎安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县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5、2017年8月13日,新村镇政府已联合县环保局等部门对该2家企业实行断电、查封,同时要求该2家工厂对本厂内的卫生及周边卫生实行责任制管理,保持长期环境卫生清洁。已对三亚康岛食品陵水分公司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 | 无 |
33 | D03017 | 陵水英州镇碧桂园珊瑚宫殿的业主反映小区一路之隔的第三村村民整日焚烧垃圾、塑料袋,居民在家中可闻到刺鼻气味,浓烟滚滚。还反映第三村违法乱建房屋,夜晚噪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曾多次投诉,都没有结果。 | 陵水 | 大气、噪声 | 一是英州镇大坡村委会第三村村民私自焚烧枯枝、树叶、农业生产遗留的残留物,造成空气污染,二是英州镇碧桂园珊瑚宫殿周边有施工企业及正在建房村民夜间施工导致噪音污染。
| 属实 | 1、立即组织英州镇联防队和村委会进村入户对禁止焚烧垃圾和夜晚施工噪声问题进行宣传教育。2、召开大坡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教育村民不能烧垃圾,不能违反国家规定晚上施工。3、召开所有施工单位(5家)及正在建房村民(20户)会议,宣传法律法规,要遵守国家施工规定,不能超时施工,否则给予严厉处理,包括停工整改和罚款。4、英州镇每日夜间组织镇联防队、村委会干部到大坡村委会第三村周边进行夜间巡查,特别是针对一些白天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周围,重点进行巡查,杜绝出现违规超时施工、休息时间制造噪音扰民现象发生。5、组织人员对焚烧垃圾现象进行专项督查,将该村列为重点管控区域,制定长效管理措施,每日对村里可能出现违法、违规高发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夜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噪音和焚烧垃圾污染现象不再发生。 | 无 |
34 | D03023 | 陵水英州镇雅居乐瀚海银滩小区的(望福村旁)垃圾场,8月12日开始出现垃圾场的管理人员(几十人)正在用推土机就地填埋垃圾(不让进去,不让拍照)有工作人员声称填埋不会填埋生活垃圾,但业主认为之前政府也承诺过,但未遵守承诺依旧将生活垃圾填埋。业主认为,就地掩埋会导致垃圾污水渗透,污染海水。希望可以拉走垃圾。 | 陵水 | 大气、水 | 陵水英州镇雅居乐瀚海银滩小区的(望福村旁)垃圾场正在清理整改,部分垃圾采取掩埋方式进行处理。 | 属实 | 1、根据群众提出希望将垃圾运走,而不是就地掩埋的要求,英州镇已立即组织对垃圾堆放场进行清理整改,将所有地面上和掩埋的垃圾全部清理处理运走。目前该垃圾堆放场垃圾已清空,并准备进行复绿。2、该区域周边阿罗哈等房地产企业对海滩垃圾组织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同时英州镇政府组织环卫人员加强海滩卫生工作,保持海滩清洁。组织对该区域房地产企业建筑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整改,涉及环境违法的坚决严厉查处。3、对英州镇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处理,停止分管工作并接受调查。4、将开展调研,规划我县建筑垃圾放置场所,制定具体处理建筑垃圾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 | 无 |
35 | D02072 | 群众举报琼海嘉积镇官塘到椰子寨万泉河段,采砂特别严重,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已存在7-8年时间。 | 琼海 | 生态 | (一)8月13日上午,市水务局庄光群局长主持召开信访案件交接办理专题会议,对该信访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安排,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及完成期限。 | 属实 | (一)为了打击非法采砂,保护好万泉河生态,2016年12月,琼海市成立综合治理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何琼妹、市长符平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市长程江洪任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18日起,琼海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市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基本遏制,治砂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专项行动结束后,市治砂办代表市委市政府开展治砂工作常态化管理,属地镇政府及公安巡查专班加强河道巡查,防范出现非法采砂行为。我市同时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及实施方案,按照规划及疏浚技术要求进行采砂,全力保护好万泉河生态。 | 无 |
36 | D02087 | 琼海博鳌镇香槟郡小区业主反映小区附近海的故事一条街的酒吧及餐饮商家未经任何处理将污水排入大海,排水管道直径1米左右,特别是白金湾小区附近海域的海水呈黑色,退潮时可以看见公共沙滩的沙子是黑的。 | 琼海 | 水 | 经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和博鳌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到业主反映的海的故事一条街的酒吧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入海情况属实,整条酒吧一条街只有海的故事一家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的问题,其他的业主不存在这一现象。2017年7月1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向海的故事休闲吧下达接入市政管道通知,要求其在7月25日前将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海的故事休闲吧按要求在25日前已通过水泵定时将三级池中的生活污水抽至市政污水管道排放,但未将原污水管拆除。 | 属实 | 一、海的故事休闲吧处理整改情况: 2017年8月12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编号:0000203),责令海的故事休闲吧立即封堵流入玉带湾酒店的污水管,全部污水接入博鳌污水管网。2017年8月13日,海的故事休闲吧业主已对原污水管中段进行堵截,并用水泥进行浇筑,封死排污口。博鳌镇政府派车对排在海滩存留的污水抽取干净,并运走作无害化处理。2017年8月14日,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符史恩、苏文德再到现场核查封堵效果,原污水管已完成封堵,无废水排出。 | 无 |
37 | D02088 | 琼海博鳌镇香槟郡小区业主反映香槟郡开发商将在小区后方建立一万平米盈利性游艇码头栈桥,认为此项目会对当地海域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及噪声污染。希望政府部门引起重视。 | 琼海 | 生态 | 该项目经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理并公示,当地村委会及群众反对意见较大,项目已暂停审批。 | 属实 | 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再次通知开发商该项目未审批之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 无 |
38 | D02094 | 群众举报琼海市嘉积镇万泉河的支流嘉浪河河段两岸的小区污水直排,嘉浪河对面伊比亚天逸小区二期及附近瑞海水城小区经常直排黑色污水,雨期排放量巨大,银海路与嘉浪河的交界处可以看到该小区的排污口。已持续3年。 | 琼海 | 水 | 8月13日上午,市水务局会同嘉积水电工程管理处、市污水处理公司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群众举报的情况开展调查。 | 属实 | 目前,市规建局已将瑞海水城小区区域排水管网改造纳入《嘉积城区银海路及周边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中,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手续,初步设计和概算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评审,目前已向市发改委申报初步设计与概算。 | 无 |
39 | D02118 | 群众举报琼海万泉镇官塘温泉小区附近山里有狼烟(持续一个月),怀疑是烧槟榔的烟雾,味道刺鼻,影响休息。 | 琼海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所指区域并无槟榔加工点。温泉小镇开发区附近有一处上坡峝主庙,该庙为官塘、温泉、参古等3个村共祭,近期由于高考录取通知书陆续寄达,临近该庙的考生家长集中到该庙祭拜烧纸钱,造成短期内产生烟雾较大。 | 属实 | 整改措施:一是当场责令焚烧人员立即采取灭火消烟的措施,把烟雾消灭掉,并把现场打扫干净;二是安排温泉村、官塘村、参古村的村干部加强管理,组织开展巡查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三是引导村民文明祭祀、避免污染,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群众的环保知识,加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 无 |
40 | D02083 | 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三亚城乡建设公司住宅区居民投诉,三亚人民医院在距小区3米处建有医疗污水处理站,味道很大,现阶段污水处理站已拆除,医疗污水直接排放,量大味道重,已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三亚 | 水 | (一)三亚市人民医院临时污水处理站的生活污水中转井、污水排放口和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入水井口未进行密闭,导致异味飘散,味道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已进行基坑开挖,目前停工20天左右,导致开挖基坑中有雨水和地下渗水堆积,水质呈淡绿色。
| 属实 | (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医院立即整改,对生活污水中转井、污水排放口和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入水井口进行加盖密闭,并加强项目施工工地管理。该医院已于 2017年8月13日16时将生活污水中转井、污水排放口和临时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入水井口加盖海绵、铁皮、并用水泥对井口周边进行密闭,现场已无臭味飘散。 (二) 2017年8月16日,市政维护应急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再次对该医院进行复查,该医院已将基坑内堆积的雨水和地下渗水抽入进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现场已无雨水和地下渗水堆积,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跟踪该医院排污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立即查处。 | 无 |
41 | D03010 | 三亚海棠区林旺社区海棠湾国家水稻公园的职工反映,水稻公园旁300米环城砖厂冒黑烟,有粉尘污染,该污染已持续两三年,而且砖厂生产用的沙子为海沙,助长了当地挖海沙行为。曾向三亚环保局举报,环保局下达处罚通知书,但该厂仍在生产。目前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 三亚 | 大气 | 该砖厂厂房未办理临建手续; 厂区内沙土露天堆放,存在粉尘污染隐患; 根据三亚市建设工程检验与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提供的检测结果,该砖厂的原料沙中氯化物含量属I类,符合GB/T14684-2011《建设用砂》技术要求。 | 部分属实 | 厂房、设备已拆除完毕; 厂区内的沙土已遮盖,三亚市海棠区环保局已立案处罚,对该厂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无 |
42 | D03035 | 距屯昌县黄岭农场1队过3公里左右有一个红砖场,该砖厂平时挖泥土烧红砖,造成泥土流失和空气污染。由于督查组到来目前停工,但过后又会开工的,建议进行暗访调查。 | 屯昌 | 土壤、大气 | 8月13日上午8点,由县政府县长匡文胜带队,副县长王恩策,县国土局,县科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质监局和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今年来,我县对该厂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厂未按相关生产工艺规定生产空心或多孔页岩砖,近期生产使用的粘土原料主要来源是购买南坤镇松坡村村民林高雄帮周边村民挖鱼塘产生的粘土, 2017年7月18日,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对林高雄擅自开采粘土并对外销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7月19日,县科工信局向该厂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目前该厂已全面关停。由于该厂已关停无法对空气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 部分 属实 | 1、屯昌南坤松坡环保砖厂不按有关生产工艺规定生产空心或多空页岩砖,由县科工信局对该厂予以停产整顿处理。2、各部门加强监管,按各自职责对该厂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国土局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开采粘土行为; 科工信局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有关政策的进行取缔;环保局加强巡查,防止该厂超标排放污染物。3、该砖厂应取得合法页岩矿生产原料,具备生产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合格产品的条件,且经环保监测达标排放污染物,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正常恢复生产。
| 无 |
43 | D03035 | 屯昌县政府在屯昌黄玲农场3队强制性建设一个垃圾转运站,距离居民区只有50米,距离饮用水区域只有几十米,有一未建成的水井被污染。 | 屯昌 | 垃圾、水 | 1、该项施工前完成了土地征收和青苗补偿工作,不存在强制施工;2、该项目选址符合环保相关要求,位于水源下游不存在污染水质;3、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施工,设有围挡和雨水截留沟,不存在水质污染。 | 部分 属实 | 1、继续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消除选址顾虑;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投入使用,解决垃圾处理问题;3、做好环保监测工作;4、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在用工上优先使用该场3队职工,做好安抚稳定工作。 | 无 |
44 | D02086 | 万宁市礼纪镇奥特莱斯北部马路对面首创集团芭蕾雨逸景一期小区业主反映,每到冬季都闻到小区内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味,污水未经市政污水管道,直接明沟排放。已持续三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万宁 | 水 | 芭蕾雨一期小区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不合理,运行过程产生的异味对第15栋住宅楼住户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每到冬季,入住率高,污水量大,产生的臭味影响较大。现场检查还发现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管理人员未能提供设备运行的加药记录。
| 属实 | (一)因污水处理站设置规划不合理,离小区住户最近距离不足20米,要求该污水处理站尽快重新选址搬迁。 (二)在实施搬迁前因采取以下措施减少臭气对住户影响。1、加强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2、对中水预留口立即实施封堵,处理后的污水必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区环境用水水质 》(GB18921-2002)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水景类标准后回用于小区绿化浇灌不得外排。3、由市生态环保局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无 |
45 | D02086 | 海南部分沿海区域每到退潮,海滩经常出现大量垃圾。地方政府承诺的基础设施均未兑现,导致沿海地区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建议彻查。(此件行政区域为海南,涉及我省12个沿海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 | 昌江 | 水 | 我局8月12日晚接到交办单后,于2017年8月13日,由县海洋与渔业局陈有强局带队联合昌化镇政府和海尾镇政府,派出相关工作人员,采取到全县63.7公里海岸线现场进行进行调查核实。 | 属实 | 1、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县各渔港港池、渔港码头及渔港周边生活区域存在的垃圾清理,昌化镇、海尾镇负责其管辖乡镇的渔港周边港湾、海滩垃圾清理,8月16日前由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昌化镇政府和海尾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156人次、租用大型挖机1辆及执法快艇等相关卫生整治工具已清理完成, 2、全县除了渔港港池、渔港码头及渔港周边生活区、域港湾、海滩外,各段海岸带存在的垃圾清理,由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昌化镇政府和海尾镇政府共同清理,现已启动,计划在8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教育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按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全县海岸范围存在垃圾污染问题进行整治清理并长期跟踪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垃圾污染问题不反弹。 | 无 |
澄迈 | 水 | 14个自然港湾多数存在海滩垃圾,5处防潮堤运行良好。 | 属实 | 所有海滩垃圾已清运,并已建立长效机制处理今后类似问题。 | 无 | |||
万宁 | 水 | 经调查,因清理不及时,我市部分岸滩及海域存在海漂垃圾、人类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堆积情况,特别是龙首河、龙尾河、东山河三个出海口区域以及小海沿岸村庄长年堆积垃圾情况较为严重,造成了环境污染问题。
| 属实 | 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岸滩水域垃圾清理工作,已于8月10日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各沿海镇做好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小海岸滩水域共清理垃圾146车,总重约279吨;乌场港及老爷海区域共清理垃圾12车;沿海区域垃圾堆积情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制定清理计划初稿,计划8月底之前对全市海域岸滩垃圾进行大规模清理一遍,同时研究制定垃圾清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 无 | |||
琼海 | 水 | 沿海海滩存在部分垃圾,其来源主要为受潮流影响,海上垃圾被海水带上沙滩。政府无未兑现基础设施建设。 | 部分属实 | 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沿海乡镇政府对海滩垃圾进行清理,并制定工作方案,长期监管海滩环境卫生。 | 无 | |||
东方 | 水 | 沿海区域每到退潮,海滩经常出现大量垃圾。 | 部分属实 | 1、由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5个沿海乡镇排查全市128公里的海岸沙滩,对存有不同程度“脏乱差”的岸段进行了清理整治; 2、建立长效机制。8月17日十五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决定,从现在至年底的4个半月,采取“专人专岸段保洁”的措施,聘用65名保洁员进行保洁,明年开始全市海岸沙滩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施。 | 无 | |||
三亚 | 水 | 未发现海滩有大量垃圾,部分沿海岸线区域存在少量垃圾,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受暴雨大雨冲刷影响,河口及海滩偶有垃圾汇集。三亚市环保基础设施基本齐全。 | 部分属实 | 制定了《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二批信访件D02086环境问题核查处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目前各责任单位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 | 无 | |||
洋浦 | 水 | 1、位于新英湾区和干冲区的沿海海岸带,由于市政管理局长期实行清扫保洁制度,对该管辖区域加强日常保洁、监管工作,总体海岸带环境较好,未发现明显海岸带垃圾。2、位于三都区沿海海岸带存在大量的村民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 属实 | 1、洋浦区内海岸带生活由市政局负责清理,目前海岸带生活垃圾清理完毕。2、三都区域海岸带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海水槽青苔等问题,正在清理和整改中。 | 无 | |||
陵水 | 水 | 8月13日,沿海6个乡镇立即组织进行调查。
| 属实 | 1.沿海各乡镇已组织对海滩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和打捞,取得一定效果。2. 光坡镇港坡香水湾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项目正在施工建设,湾区管网预计十月底可以交付使用。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将加快建设速度。3.相关乡镇已组织对海滩乱搭乱建帐篷等进行拆除。 | 无 | |||
临高 | 水 | 在沿海5个乡镇据发现不同程度的垃圾带。 | 属实 | 沿海5个乡镇已经组织人力、物力清除海岸垃圾,县海洋与渔业局出台整改方案。 | 无 | |||
儋州 | 水 | 经调查,海滩存在分散的垃圾。沿海部分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尚未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推进建设之中。 | 属实 | 市政府制定了海岸带“带长段长制”,并印发实施海岸带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沿海各镇积极开展海滩垃圾清理,推进沿海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滨海新区污水厂正加快建设,加快推进沿海镇墟污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大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保护。 | 无 | |||
文昌 | 水 | 8月13日至14日,经调查核实,我市沿海海滩存在垃圾,沿海13个镇(场)和市相关单位通过排查未发现承诺基础设施未兑现情况。 | 部分属实 | 8月2日,市政府制定了《文昌市环境卫生竞赛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场)组织开展海岸线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自8月13日接到群众信访问题交办单后,我市针对问题制定《文昌市沿海沙滩垃圾及承诺基础设施未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再次要求沿海各镇(场)行动起来,对辖区范围内海滩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同时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大辖区范围内海滩上存量垃圾的清理力度。 | 无 | |||
乐东 | 水 | 经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 属实 | 1.各镇正组织人员对海岸带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已清理垃圾近17吨;2.建立长期的沿海六镇海岸线环境卫生巡查制度。 | 无 | |||
海口 | 水 | 市海洋渔业局、市、区环卫部门联合对海岸线进行排查,发现秀英区博南湾澄迈与海口交界处以东附近受潮汐影响,沙滩上存在烂木板、废旧网漂等垃圾杂物,清理不及时。桂林洋开发区管理的岸线,珊瑚港及以东沙滩存在垃圾杂物,清理不及时。 | 属实 | 秀英区博南湾、桂林洋开发区沙滩烂木板、废旧网漂等垃圾杂物问题以及全市海岸线拉网排查发现的问题已清理整治完毕。另外各环卫企业加强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巡查发现海滩垃圾问题,将立即组织力量清理,确保不形成新的污染。市、区环卫部门监督考核人员把海岸线的环卫保洁作为监管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严管重罚。不断完善海岸线保洁管理作业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海滩长治久洁。 | 无 | |||
46 | D02107 | 万宁市北大镇禄马大道的禄马橡胶厂(周边400m有医院、学校、政府)每天晚上有恶臭味,投诉后未得到处理,最近听说有督察组来暂时停止营业。 | 万宁 | 大气 | 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并没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主要是浓缩乳胶加工车间未有完全遮挡、废水调节池未完全密闭遮盖、污泥池的产生的废气未通过除臭装置进行处理。 | 部分属实 | 已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事先罚告知书》(万环罚告字[2007]9号),责令立即停产整改,拟处于8万元罚款。
| 无 |
47 | D03021 | 万宁北大镇东兴农场车田队河段,自五六年前开始每日有20-30台抽沙机进行挖沙工作,使河道变宽,两岸树木坍塌严重,且抽沙机机油流入河道,导致河水变黑,严重污染河流水质。 | 万宁 | 水 | 在接到市政府转交的该批件后,立即组织水政大队对该点进行排查,于8月13日下午由副市长林兴胜带队靠前指挥,市水务局局长吴毓波、北大镇镇委书记文万会等部门主要领导到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成由市水务局、北大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成员的25人联合执法队伍,前往举报反映的车田队、坚西、映田、中兴、下三、民丰、大发等村委会进行突击巡查,发现一台非法采砂设备,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设备进行摧毁处理。 | 属实 | 1.加大在宣传力度,联合乡镇积极向全社会宣传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河道采砂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知晓非法采砂的危害性,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2.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压实镇村两级监管责任,责任到人,配合“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河砂行为;积极鼓励群众对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可根据《万宁市举报非法开采砂石料奖励办法的通知》(万府办[2015]117号)文件精神,给予举报人奖励。 3.万宁市水务局水行政监察大队联合北大镇政府不定期加强对该地区巡查,一经发现并抓到非法采砂者,按《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现场销毁采砂工具。情节严重的,交予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依法处理。 | 无 |
48 | D03032 | 万宁市东澳镇龙山村原有基本农田2000多亩,现因矿区跨界(龙槽洋)采矿,已将60亩基本农田破坏,矿厂从2013年不再开采但矿井不回填。被破坏的用地,已经无法耕种水稻。多次投诉,但未解决。 | 万宁 | 土壤、重金属 | 市国土局会同东澳镇政府到龙山村龙槽洋片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有矿坑存在。据调查,万宁跃海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曾在该地区开采锆钛砂矿,国土局于2013年组织过相关矿坑的填复工作,目前,龙槽洋片区60亩基本农田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耕作条件,可开展生产活动。 | 不属实 | 经实地调查,该举报点原来存在钛坑,但2013年我局已组织填复,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安全隐患,已恢复种植条件。
| 无 |
49 | D02066 | 文昌锦山镇海南光信科技有限公司投诉政府因环保问题对该企业停产并对其进行罚款的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章和国家规范文件要求。 | 文昌 | 其他 | 2017年8月12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指派法规室主任云校、污染控制室主任许宇峻对该信访件反映情况进行复核。 | 不属实 | 无 | 无 |
50 | D03022 | 五指山怡景路翠荷雅居小区业主反映:1、小区对面福德来大酒店私搭排风排烟设备,从白天持续到凌晨2点,噪音严重超标。该现象已持续多年。曾向多部门多次反映,没有得到彻底解决。2、福德来大酒店KTV音响噪音大,且酒店烧烤店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经常外溢到路边,臭味浓重。多次反映问题仍未解决,认为当地政府行政不作为,互相推诿。3、怡景路南圣河旁烧烤摊、怡景公园多见餐饮垃圾。 | 五指山 | 水、噪声 | 一是海南福德莱大酒店排烟口朝向翠荷雅居小区、酒店地下室小门通道(排风机)有声音传出,苏荷酒吧KTV噪声超标。二是苏荷酒吧厕所化粪池出水管破裂,造成污水聚集在二层景观池内,污水通过墙体渗出;由于酒店西侧雨水检查井堵塞,造成溢流;烧烤店靠近河堤一侧人行道花池内装有油水分离器,但未定期维护清理,造成污水溢流。三是怡景路南圣河旁烧烤摊和怡景公园多见餐饮垃圾。四是寻黎·美食店未经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简易木结构棚房。
| 属实 | 排烟口改向,地下室小门通道噪声和排烟口朝向问题已解决。苏荷酒吧KTV噪声责令5日内改正,寻黎·美食店已进行查封处理,责令该店限期拆除违法构筑物。污水及餐饮垃圾问题已处理。 | 无 |
51 | D02064 | 群众投诉,洋浦经济开发区石油炼化和金海纸浆厂通过烟囱排放废气,有臭味,同时有污水排放。政府以罚代管,环境没有改善。 | 洋浦 | 大气、水 | 1.收到交办案件后当晚,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金海浆纸和海南炼化进行了突击夜查,现场没有发现臭气排放;经调阅企业近一周的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数据以及对企业排放的废水采样监测,结果均显示达标。但在生产过程中,偶有少量臭气排放,“通过烟囱排放废气,有臭味”情况基本属实。 2.“政府以罚代管,环境没有改善”情况不属实,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历来高度重视环保管理,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严格监管,强力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 部分属实 | 2017年8月14日,环保部门针对群众投诉问题,约谈了金海浆纸和海南炼化相关负责人,并对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企业已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相关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对能够立即开展整改的,企业整改措施已逐步落实到位;对部分技术难度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较长整改期限的整改项目,环保部门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限期完成整改。 | 无 |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第二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51件,截至8月22日已办结37件,正在办理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