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配合琼山法院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6.05.2016  19:27

  2016年4月2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监部门配合琼山区法院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经现场核查,海南椰家力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锅炉以及烟囱的违法使用,四个锅炉启动马达以及电动设备已全部拆除,现场存煤区已将煤炭清空,未发现锅炉以及烟囱使用迹象。但烟囱并未拆除。

为防治“死灰复燃”现象发生,法院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企业四个锅炉并询问该公司负责人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如果发现仍违法使用锅炉以及烟囱,法院将强制拆除。企业负责人表示,拆除工作需要报省质量监督局批准后方可拆除,烟囱因地理位置特殊,烟囱位于厂区内部,且寻找专业资质拆除企业比较困难,需要大量的时间处理,希望环保局以及法院给予理解。

此前,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海南椰家力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海口市政府关于禁止燃用高污燃料的通告要求,仍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煤作为锅炉燃料。我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法企业在法定时间内未履行处罚决定,我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上述企业正在积极履行我局行政处罚内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该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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