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向市县公开反馈环保督查意见

08.05.2017  12:20

 

报道一已发表于5月8日《海南日报》2版头条

 

 

报道一: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向市县公开反馈环保督查意见

诊断式”检查开“药方”整改

■ 本报记者 周晓梦 邓瑜

通讯员 孙秀英

5月3日上午,在东方市政府的一间办公室内,气氛稍显凝重,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反馈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督查小组向东方反馈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对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现存的问题进行“问诊把脉”。

东方市是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开启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反馈的第一站。

连日来,督查小组先后到东方、昌江、澄迈等市县进行督查反馈,围绕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梳理了三个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并就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出“药方”,督促及时整改。

诊断——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通病

规避监管排污、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养殖污水直排……在前一阶段走访过程中,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小组对3个市县多家企业、超百个点位进行检查后发现了不少问题。

比如在东方,我们检查了电力、油储、码头等24家企业32个点位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督查小组工作人员介绍,除了部分企业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不容忽视以外,东方、昌江、澄迈等3个市县存在着其他的“通病”。

其中之一就是环境管理体制欠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督查组指出,3个市县均存在生态环保权责尚未明晰,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合力,导致了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联动难见成效。

此外,东方和昌江至今未单独设立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环境执法难以开展;3个市县均存在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

在反馈现场,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直言,“由于处于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逐步凸显,希望地方政府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细查——

发现各项短板

与此同时,督查组还指出,东方、昌江、澄迈等3个市县都存在环境问题:比如,东方工业园作为海南省重大危险源较为集中的区域,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昌江尚未建设建筑垃圾收纳场,环境卫生整治急需加强;澄迈因工业布局不合理导致的结构性环境问题近年来日益突出等。

据督查小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并存,给当地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不同的压力,整改起来需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以环境污染防治问题为例,其中,对东方水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综合施策,特别要以督查工作为契机,根据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订整改措施,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而昌江存在的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河道污染整治不到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澄迈存在的城乡环境问题突出、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严重不足、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亟待增强等情形,也并非是新出现的短板问题。

开“药方”——

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对此,督查组现场开出7个督查“药方”,包括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结合六大专项整治,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督查意见和建议。

督查小组还为东方、昌江、澄迈等3个市县定下“时间表”:要求各市县政府在收到督查意见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提交整改报告。

下一步整改工作具体将如何进行?东方市市长邓敏表示,东方将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问题,制定台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实行环保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资金,做到即查即改。

此外,昌江、澄迈等市县政府一把手也当场表态,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解决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并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本报海口5月7日讯)

 

报道二:

省生态环保厅向东方、昌江、澄迈公开反馈环保督查意见

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

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陈粤 海口报道 为将省第七次党代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5月2日—4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毛东利率督查组一行,对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政府公开反馈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意见。环境保护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有关负责人,东方、昌江、澄迈等市县政府一把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反馈会。

记者会上获悉,按照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对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进行全面细致的“诊断式”检查,全面梳理了3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并就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督查反馈认为,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强化规划引领和绿色发展,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强综合防治控制环境污染,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对照省委省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最新要求和决策部署发现,上述3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较严峻。

聚焦突出矛盾直面存在问题

反馈会上,毛东利直言,“当地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处于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逐步凸显,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更高要求看,形势依然严峻”,毛东利希望地方政府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存在以下几方面共性的环境问题:

一是环境管理体制欠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督查发现3市县均存在生态环保权责尚未明晰,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合力,导致了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联动难见成效。

二是部分企业环保违法违规问题不容忽视。在东方,督查组现场检查了电力、油储、码头等24家企业32个点位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涉嫌环保违法行为等问题;在昌江,现场检查了水泥制造、制糖、橡胶加工等企业发现,个别水泥厂规避监管排污,个别医疗单位生活污水直排,个别屠宰场废水直排等;在澄迈,现场检查了电力、制冷、医疗废物处置等28家企业37个点位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医疗废水治理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

三是环境污染防治问题比较突出。其中,东方水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环境卫生整治仍需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昌江存在城镇污水管理建设滞后、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河道污染整治不到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等问题;澄迈则存在水污染治理艰巨、城乡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严重不足、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亟待增强等情形。

四是环境监管能力不足。让督查组尴尬的是,东方和昌江至今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尚未单独设立,环境执法难以开展;3市县均存在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

与此同时,督查组还指出了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颇具地方特色的环境问题:比如,东方工业园作为海南省重大危险源较为集中区域,但在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昌江尚未建设建筑垃圾收纳场,环境卫生整治急需加强;澄迈因工业布局不合理导致的结构性环境问题近年来日益突出等。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督查组现场开出7个督查“药方”,包括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结合六大专项整治,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督查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要求,东方、昌江、澄迈3市县政府要在收到督查意见15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提交整改报告。

毛东利坦言,“要正确对待认识督查反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梳理、做好后续整改,同时要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坚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争取以积极的作为取得良好的整改效果,推动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反馈会上,东方、昌江、澄迈市县政府一把手均表态称,督查意见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根据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订整改措施,并将不折不扣贯彻环保决策部署、层层落实狠抓问题整改,还将以督查工作为契机、强化长效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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