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召开环境保护监督员工作会议

30.08.2016  00:03

2016年8月12日下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召开县环境保护监督员工作会议。各乡镇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乡镇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及29名社会环境保护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局政策法规股吴婷股长解读了《新环保法》的相关内容,并以问答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解答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问题;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陈辉宁大队长对《环境保护监督员工作职责》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对我县环境保护监督员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最后,向前局长作总结性发言,他强调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要举全县之力作好此项工作。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拓展思路、创新方式。环境保护监督员是我县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提高环境管理质量和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他指出环境监督工作光荣而艰巨,希望每一位环境保护监督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认清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员的职责。

据悉,琼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聘请29名社会环境保护监督员,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每月给监督员一定的工作补贴,并发放雨衣、雨鞋、手电筒等工作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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