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出台,环卫PPP公司5次季度考核75分以下“出局”

22.03.2017  00:33

为严格落实海口市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进一步构建环卫作业质量监管考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海口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海口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其中不仅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环卫PPP公司服务经费的依据,并明确5次季度考核75分以下PPP公司将被终止合同“出局”。

据海口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新的考核办法,海口环卫考核主要包括十大项具体内容:城区道路、小街小巷、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休闲慢行道的清扫保洁;园林绿地、绿化带清扫保洁;道路名牌、交通护栏、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和沿街构筑物等2米以下部分的乱涂写、乱张贴的清理及雨水篦子的清掏;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收集箱、果皮箱的设置与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管理与垃圾转运;公共厕所的管理;城乡结合部、空旷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无主垃圾的清理;环卫作业安全生产。除此十大项外,方案还将社会监督以及重大活动保障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纳入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规定,要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环卫管理及各环卫服务企业的设备、人员投入,日常运营,作业质量和标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应对等进行第三方评价。

目前,该市共有四家环卫PPP企业,方案规定,检查考核实行100分量化评分制。各企业的环卫作业质量季度考评得分未达到90分的,根据考评结果分别扣减该季度相应作业服务经费;季度考评得分达到90(含90分)以上,全额拨付作业服务经费;得分达到95(含95分)以上的予以奖励。市财政预留5%的作业服务经费作为质量考核保证金,处罚和奖励款项在质量考核保证金中扣除或拨付,每季度一次。在特许经营期内,累计5次季度最终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终止服务合同。

摘自《海口日报》2017.3.15 作者 计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