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

10.03.2015  13:21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制意识,深入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市环保局于1月12日至2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媒体宣传。分别在1月20日海南日报、1月14日海口晚报刊登新《环境保护法》专版。二是开展学校、社区宣传。1月23日,联合琼山区环保局深入海口市琼山一小、滨江帝景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乡镇宣传。2月4日,联合美兰区环保局深入美兰区大致坡镇、椰林社区、大东村委会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广场宣传。2月6日,联合龙华区环保局及环保志愿者在大同路骑楼小吃街中心广场前开展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推进环保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五是开展企业宣传。在重点排污企业,采取法规咨询、张贴海报、现场监察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法律普及。在政务中心向办理环保审批的企业进行新《环境保护法》宣讲和发放宣传手册。六是开展机动车环保宣传。2月10日,联合秀英区环保局深入安妥快、安捷等机动车检测中心和东风标致4s店等4家汽车专营店开展宣传活动。七是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2月12日,联合美兰区环保局在人民街道万福社区、千家村小区等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八是赠送环境专业报刊。向25个社区和学校赠送《中国环境报》,让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环保政策和最新信息,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事业。
  活动期间共张贴环保宣传海报100多张,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法律法规5000多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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