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玉龙村村民称耕地被私自发包 村支书回应

23.06.2014  13:43
   

   村民反映耕地被私自发包

  村支书称“那是前任发包的

  “没有地种,我们都没饭吃了”。20日,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委会5个生产队投诉称,过去15年里村民们共360亩耕地被村委会向外发包,不仅未经村民同意,也未向村民支付补偿。不仅如此,2006年该耕地被二次转包并延长合同20年。为此,村民们担心自己的土地“要不回来了”。对此,二次转包时的经手人,玉龙村支部书记符仁锋表示,自己受限于合同“无可奈何”。

  20日,接到村民投诉后记者赶到玉龙村委会。第二生产队队长苻良平指着一块种满了芭蕉苗的土地称,这块地本是分给村民们的耕地,但大多数村民们却根本都没机会耕种过。

  玉龙村委会第三生产队队长苻伟强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大广坝修建时,占用了该村多个生产队的耕地。镇政府也另开新耕地分给各村村民。但二队、三队、四队、七队、九队共5个生产队总计360亩的耕地转眼间便被村委会发包出去,也并未给予村民们任何补偿。苻伟强表示,该队部分村民只耕种了不到一年,土地便被霸占,而承包经营者甚至没有支付任何补偿。

  村民们告诉记者,按照2000年村委会和经营者温某、李某签订的合同,承包期本该到期了,但村委会至今没有将土地返还给各生产队。经过了解村民们得知,2006年该耕地已被转包另延长了20年的承包合同。

  对此,村民们表示,他们一直隐忍至今以为终于可以拿回土地了,但村委会竟然再次侵害了村民们的利益,他们担心或许再也无法拿回自己的土地。

  对此,玉龙村委会支部书记符仁锋称,他也是“无可奈何”,因为对方手上有合同。他告诉记者,2000年温某和李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时,经手人是上一任村干部。而钟某通过受让在2006年拿到土地经营权时,他虽然已经担任支部书记,但由于此前的那份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村委会也无权收回土地,只能继续发包。出于为村民们的生计考量,他也希望各生产队能拿回自己的土地。

  然而,记者提醒他,2006年4月30日温某和钟某签订的转让合同上有玉龙村委会的盖章,也有符仁锋本人的签字。而仅仅时隔一天,5月1日村委会就和钟某签订了一份“延长承包期限的补充协定”,土地承包期限也延长了20年。作为经手人的符仁锋却称“受限于此前的协议而无可奈何”。

  对此,符仁锋并没有做出解释,只表示自己“要接孩子”,便挂上了电话。

  随后,记者就此事与东河镇党委书记文臻取得联系,他对此事并不知情,也无人向镇上反映。但他表示,会派人到村里了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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