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独立小区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和销售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各市县

22.09.2015  23:25

  独立小区供气是近几年在我省发展起来的一种管道供气方式,在城市燃气管网不到的地方,采用独立小区供气是一种较为安全、便捷的供气方式,供气工艺简单、供气规模较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于2013年下发琼建城函〔2013〕480号文件,将独立小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小区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许可条件参照《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第十四条的5项规定执行。
  为做好服务延伸,近日,省物价局下发琼价价管〔2015〕233号文件,决定10月1日起将独立小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市县。各市县加强独立小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同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