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生23起燃放孔明灯致使动车停运 陵水6起

03.09.2014  20:44

  9月2日召开的海南省安委会扩大会议透露,8月份,全省共发生23起燃放孔明灯造成东环高铁动车组停运事故,严重影响高铁运行和民航飞机起降安全。对此,省委、省政府发文要求,凡违反规定在特定区域内制作、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和人员,将要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燃放“孔明灯”是海南省部分市县延续多年的习俗,每年七夕节、中元节、中秋节前后,人们都会在晴朗的夜晚举行燃放“孔明灯”祈福。然而,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极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对高铁、航空、油库安全等均构成严重威胁。

  今年8月,海南就发生几十起孔明灯逼停高铁动车组的事件。截止8月28日,全省共发生23起燃放孔明灯造成东环高铁动车组停运事故。其中琼海14起,陵水6起,三亚2起,海口1起。尤为严重的是8月9日、10日,正值传统“中元节”期间,孔明灯燃放后的残骸掉入高铁运行区间内,造成8趟动车组被迫在区间、车站停车、断电,东环线动车组大面积晚点,晚点时间最长的一次达到2小时39分钟。仅10日当天,就有2458名旅客受到晚点影响。8月21日,陵水县罗镇铁路沿线群众燃放孔明灯造成12趟动车组晚点,晚点时间长达80分钟。8月18日凌晨,琼海市万泉镇红岭村村民放飞的一个巨型孔明灯,直径达40米周围村民1000多人围观。

  其实,早在2009年,省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但因不少市县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具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未建立,导致燃放孔明灯屡禁不止,带来种种安全隐患。

  为消除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省安委会8月12日召开了东环高铁运行安全专题协调会,召集东环沿线市县分管安全的副市(县)长,安监局长,就孔明灯禁制、禁售、禁燃工作进行部署,并于14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9月1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职责,整治特定区域内制作、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行为,组织执法队伍,加强现场查禁。对不听劝阻、制止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通知明确,凡违反规定在特定区域内制作、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和人员,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省委、省政府也将依法依纪追究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记者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