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记录2015·生态

29.12.20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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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img.hkwb.net

  云南昆明东川落霞坡,一片斑斓色彩。
  本报记者 史家民摄

  孩子们兴奋地在蓝天下奔跑。
  人民视觉

  一家企业正在排放烟气。
  人民视觉

  杭州西湖,落叶铺满湖底,清澈可见。
  人民视觉

  美丽的锡林郭勒大草原。
  殷子健摄

 

  绿色发展

  小康全面不全面 生态环境很关键

  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选择怎样的发展路径?这对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国,是一次至关重要的抉择。“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十八届五中全会给出了明确答案。其中,“绿色发展”尤其引人注目。

  在会议公报全文中,坚持绿色发展的部分所占篇幅超过8%。此外,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中,也多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部署。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十三五”时期,环境资源约束形势严峻,打破瓶颈、改善环境,就要从发展方式、发展模式上不断重塑自我。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促进区域发展,要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保护生态环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会议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绿色发展,从大的战略说,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文明发展道路,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从具体实践来看,要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等等。

  没有严格环保制度为基础,美好愿景可能成为空中楼阁。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等,绿色发展制度保障的“工具箱”不断充实。

  中国的绿色发展,将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一系列新思想、新制度,充分反映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决心和担当。

  绿色发展靠理念,靠制度,靠市场,但最终要依靠的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观念“绿化”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发展根基,才能有美丽的中国,才能有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有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本报记者 孙秀艳) 

  治霾

  标本兼治保卫蓝天

  2015年岁末,北方地区雾霾频发,治理污染、保卫呼吸再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

  11月至12月,随着我国北方地区陆续进入采暖季,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东北、华北部分地区出现多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广、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11月底至12月初,北京连续5天空气重污染,个别监测点PM2.5浓度逼近1000微克/立方米。12月下旬的一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中,44个城市启动不同级别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其中6个城市启动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

  在应对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的过程中,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总结经验教训,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预警,并以高强度执法确保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携手应急,联防联控,一系列举措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保护了百姓的健康。

  应急减排只是“治标”,治霾,必须在控制污染排放等“治本”举措上下更大功夫。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的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管理等治本之举,还需加大力度、抓铁有痕地持续推进。坚持标本兼治、应急减排和常态治理两手抓,空气质量才能逐步改善,灰霾现象才能逐渐消除。

  虽然数次重霾过程让人烦恼,但“大气十条”发布实施两年多来,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的一些进展还是比较明显的。

  以北京为例,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各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其中,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9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2%;共发生空气重污染25天,较去年同期减少15天。1—11月,PM2.5累计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6%。

  环境保护部每月发布的74个城市及重点地区空气质量状况显示,除个别月份因天气条件影响PM2.5浓度有所上升之外,绝大多数时间,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浓度有较大幅度下降,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

  治霾是长期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政策措施需要更严格落实,治理经验需要逐渐积累。面对雾霾,公众应理性、科学地看待,无需过于恐慌。治理雾霾,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全社会有信心、有耐心、有决心,齐心协力,一定能让“APEC蓝”“阅兵蓝”变成“常态蓝”。

  (本报记者 赵贝佳) 

  新环保法

  铁腕执法利剑斩污

  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

  新环保法明确了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着力建立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同时,强化政府义务与责任,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官员环境保护考核、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等创新性条款。

  新环保法有“三严”:一是对企业要求更严,特别是首次规定了“按日计罚”的严厉措施;二是对地方政府要求更严,明确了环保直接与干部考评挂钩;三是对监管部门要求更严,对9种失职渎职行为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为保证新环保法顺利实施,2015年环保立法十分活跃,制定发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超过80件,包括《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新环保法实施近一年来,环保部门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给环境违法以沉重打击。“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大棒,成为各地环保执法利器。据环境保护部统计,截至10月底,2015年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21件,罚款数额达4.2亿元;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700件,比2014年全年增加了23.9%。

  良法善治是遏制环境恶化趋势、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今夏,山东临沂被环保部约谈后,采取了强力治污手段,一度引发污染企业及部分媒体对执法的“质疑”,这显示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远未形成。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还很长,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本报记者 寇江泽) 

  碳减排

  中国担当可圈可点

  举世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达成《巴黎协定》,成为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排放大国,中国立场和主张对大会的成功至关重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高度评价中国作用,认为中国对《巴黎协定》的达成作出了历史性的突出贡献。

  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贡献、中国担当,可圈可点。

  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节能与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等举措,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今年6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明确提出一系列目标,包括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等。

  最新观测分析表明,2014年是有现代气象记录数据135年来最为炎热的一年,预计2015年可能继续刷新纪录,成为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

  面对不断刷新最高纪录的全球气温和温室气体浓度,面对接连发生的严重灰霾,中国将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推进绿色发展。13亿人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的绿色行动,一定会让人与自然日益和谐,让中国乃至整个世界变得更为美好。

  (本报记者 刘毅)

  环保约谈

  督促政府推进治理

  新环保法被称为“最严”,原因之一是政府环境责任的进一步明确。为落实这一责任,环境管理部门不断出新招。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从“查企业”到“督政府”,环境保护部转换思路,力促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职责。地方主政官员频频被约谈,“部长喊你谈话”成为流行语。

  截至12月14日,环保部2015年共公开约谈15个地级市、1个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甘肃省林业厅)及其下属机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个大型企业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被约谈城市或单位分布在10个省份,被约谈城市最多的是河北省和河南省,各有3个城市被约谈,分别是沧州、承德、保定和驻马店、郑州、南阳。市长们以此原因频频露面,可谓“压力山大”。

  光有约谈还不够,约谈后整改见没见实效,还有后督察这一“回马枪”。2014年《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印发后,到2015年8月,环保部约谈了14个城市。“回头看”让不少城市又紧张了一番,衡阳、六盘水、安阳、昆明、沈阳、哈尔滨、沧州、临沂等,都被检查是否切实落实了约谈要求,是否按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在对一些城市“回头看”时,环保部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让百姓看看市长们的承诺到底落实得怎么样。

  约谈不是找市长“谈谈”就罢了,公开约谈与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结合,让各级地方政府切实感受到压力。被约谈城市和单位的负责人纷纷表示接受批评,吸取教训,并采取更有力措施减排治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约谈已成地方官员头顶的利剑,时刻提醒他们检视自己的工作,防止被约谈的风险,不能等到“鞭子”落到头上的时候才整改。未来,环保部门还将把约谈从诫勉性约谈扩展到预警性约谈,提升对环境风险的预防管控能力。

  (本报记者 赵贝佳)

  水十条

  倾力呵护“生命之源

  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10年来突发水环境事件1.1万起,这样的“生命之源”已成我们不能承受之痛。

  4月16日,国务院公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提出10条35款,共238项具体措施,吹响了向水污染宣战、全力以赴呵护“生命之源”的冲锋号。

  “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除了上述总体目标,“水十条”还明确提出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等具体工作目标,这些足以让我们对治水充满希望——小沟小汊也有望变清,下河游泳将不会再成奢望。

  治水需要投入。根据相关测算,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万亿元—5万亿元。这么大的投资,能承受吗?投资会不会“打水漂”?

  其实这些担心大可不必,“水十条”更多依靠社会投资,并将对资金使用情况严审。就在“水十条”颁布不久,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作出明确规范。今年,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投资已达1519亿元,水利水务项目是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专家测算,实施“水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

  (本报记者 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