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版QFLP和QDLP政策激发市场热情 头部私募机构纷纷“落子”海口

29.11.2021  10:38

  QFLP和QDLP是海南自贸港重要的、全新的跨境投资路径,海南版QFLP和QDLP政策的出台点燃了市场热情。海南日报记者11月28日从海口市投促局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33支QFLP股权投资基金落地海口,10家QFLP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海口市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7家海口市企业获批QDLP试点资格,共获批QDLP额度为13.6亿美元,占总获批额度的34%。

  据悉,2020年10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海南版QFLP具备“免联审”“准入要求全国最低”“内外资平等待之”等亮点;《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于今年4月出台,海南版QDLP具有“门槛低”“投向广”“无限制”“更灵活”等特点,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海口市金融管理局携手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联合江东新区、复兴城等重点园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抢抓政策机遇,利用海南版QFLP和QDLP优势开展跨境投资。该局先后组织开展“问计问需”走访活动30余次,走访金融企业60余户,上门为企业送政策,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针对企业提出基金注册流程不清等问题,海口市金融管理局组织专人编制了《私募基金企业注册指引》,还通过设置咨询电话、组建微信咨询群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

  据介绍,下一步,海口市将加快实施《海口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行动方案》,紧扣2021-2022年项目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密切跟踪业务开展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监测分析,及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中梗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