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翁被天降烟灰缸砸成弱智 赔偿12年未执行

28.05.2014  11:21
   

  22日,在学田湾住20多年的老李还清楚地记得事发当日的情景。 本组图/重庆晨报记者杨新宇摄

  学田湾发生烟缸砸人案的居民楼。

  14年前的一个深夜,渝中区学田湾正街一栋高楼上掉落下一个3斤重的烟灰缸,不但将一名路人砸成重伤,更在全国砸出首例高楼坠物连坐赔偿的官司,22名住户被受害者告上法庭。“烟灰缸案”一时轰动全国。

  时隔14年后,因至今只收到3名被告不到2万元的赔偿,5月6日,当年的受害者郝跃向渝中区法院提交申请书,希望恢复执行12年前中止的司法判决,让其余被告履行赔偿责任,轰动当年的烟灰缸案被再次拉入现实。

   14年前·【祸】

   天降烟缸

   将过路行人砸成八级伤残

  时光不知不觉中已过去14年,此案中的唯一受害人郝跃日前接受重庆晨报记者采访时,依然清楚记得当年天降烟灰缸的恐怖一幕。

  郝跃说,2000年5月11日凌晨1时许,他从上清寺步行回学田湾正街10号的家,在距家200米远的59号门口,碰到了熟人李某,两人于是站在马路边聊了几句。

  “也就10多分钟,意外发生了。”昏暗的灯光下,郝跃只听到自己头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随即满眼金星,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至今尚住在学田湾正街59号一楼的刘氏老夫妇参与了当年的抢救。刘先生说,事发时,夫妇俩还没睡觉,听到响声,立即奔出,发现郝跃满头是血昏倒在楼院门口,地面上有个重3.8斤、直径达10多厘米天蓝色的“三五”牌烟灰缸。李某手臂也被从郝跃头上掉落的烟灰缸砸中受伤。

  之后,因烟灰缸上的指纹遭到破坏,调查此案的警察排除了人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却始终无法查明扔烟灰缸的真凶。

  医生检查发现,烟灰缸正好砸中郝跃头顶左侧,使得颅骨破碎。郝跃后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连坐起诉

   开启无主坠物的判决先河

  事发的学田湾正街59号附近两侧楼房都是老旧的还建房,共有数百家住户。因找不到真凶,郝跃的妻子罗朝蓉决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为丈夫维权。

  经和公司法律顾问、胜大律师事务所的王建明律师商量,两人决定将可能给郝跃造成伤害的附近住户全部告上法院。

  2001年8月10日,在休养一年后,郝跃一家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临街的24家住户及开发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33万余元。

  2001年12月19日,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除了搬离的两名住户外,上述住户均不能排除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这22个住户分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郝跃的损失共计17.8万余元,由各户各赔偿8101.5元;其中,此案受理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688元,由被告各承担304元。

  一审判决后,22名被告不服上诉。2002年6月3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王建明说,这就是当年轰动全国的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赔偿判决,在全国司法界引起高度关注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