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点播歌曲侵权 三亚一娱乐会所被起诉判赔

01.12.2021  13:02

  近日,三亚公布一起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三亚金某海星会所因点播歌曲侵权作品,被著作权人起诉赔偿,并从曲库中删除涉案歌曲。

  据悉,灿星公司是《中国新歌声》第一季等电视节目的著作权人,且对节目进行了版权登记。灿星公司发现,三亚金某海星会所未经灿星公司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营业场所的点播设备中收录了灿星公司享有著作权作品:《相爱恨早》《少年故事》《九月》《It'sAMan'sWorld》《Racheal》,并通过其点播设备以放映的方式有偿临时许可消费者使用该作品。灿星公司认为金某海星会所上述行为侵犯了灿星公司的复制权、放映权、著作权,为维护灿星公司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金某海星会所立即停止侵权,并从歌曲库中删除涉案侵权作品,判令金某海星会所赔偿灿星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新歌声》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创作方法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音乐电视作品,确定灿星公司享有《中国新歌声》第一季的著作权,有权向未经其许可使用涉案作品的侵权使用者主张权利。灿星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金某海星会所自行制作了曲库,复制了涉案作品,不能认定金某海星会所侵犯涉案作品的复制权。金某海星会所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何某明系金某海星会所的投资人,应对金某海星会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对涉案5首歌曲享有的放映权,并从曲库中删除涉案歌曲,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