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镇政府会同美兰区环保局查处违法企业,从严从重依法进行处罚

22.03.2017  01:31
  近期有媒体报道"海口美盛药业加工有限公司"乱堆放工业固体废物造成一名孩子腿部受伤。接到市民投诉后,美兰区生态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4日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以及委托市环保监测站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采样分析,并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

        3月17日上午,灵山镇政府会同美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热带播报记者再次到灵山镇海文高速路口右侧的"海口美盛药业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检查发现该企业乙炔车间围墙外的渗坑里仍堆放着"废电石渣",未做任何整改措施。因该企业的违法情形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渗坑内的"废电石渣"也未清理及妥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词义解释: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上述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美兰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以如下处罚:1、立即全面停产整顿;2、限期清理渗坑内工业固体废物及妥善处置;3、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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