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激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

24.12.2018  16:41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关键期、冲刺阶段,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一线,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结合“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为契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到抓好当前“创优迎考”各项具体任务中来。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始终保持战时状态,层层传导压力,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方面,《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增强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引领脱贫攻坚的坚强战斗堡垒。要从强化政治功能建设,突出政治性、强化刚性执行,选好配强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整顿软、散、弱的农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基础保障等方面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如何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通知》指出,各区、镇党委要管好用好脱贫攻坚中队长、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认真落实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的相关部署要求,抓紧开展对帮扶责任人和基层扶贫干部的检查督导,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吃住在村纪律要求和工作例会制度。《通知》还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单位、各党工委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在加强激励关怀一线党员干部方面,《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激励广大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建功立业。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尤其是在国家扶贫考核评估中表现突出的,要及时提拔重用,让敢担当善作为的脱贫攻坚干部有舞台、受褒奖。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各级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等政策,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发挥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的作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也明确,对在国家、省级考核评估中被点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级党员干部,落实责任追究,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