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通报媒体曝光县民政局相关人员不作为问题

11.10.2014  01:52

  2014年8月29日,《南国都市报》及其网站报道了《澄迈为儿筹学费跑5趟民政局被告知想盖章得从头申请》,反映澄迈一村民为给儿子筹大学学费,欲办贫困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跑了5趟澄迈县民政局才被告知想盖章得花两个月从头申请的问题。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此报道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批示。县纪委监察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对该报道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经查,2014年8月18日至8月27日,澄迈县永发镇张某某为了筹集儿子的学费想提取自己在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先后4次到户籍所在地澄迈县民政局要求出具《海南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以便完备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办理该项业务的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岗股长王衡及该岗工作人员王秀伟、廖忠志,对当事人张某某申请事项没有及时受理,态度冷漠,并且没有给予详细解释和指导,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申请办理且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导致《南国都市报》负面报道此事,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经2014年9月29日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决定对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岗王衡、王秀伟、廖忠志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县民政局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显示当前我县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四风”的弊端认识不足,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责成县民政局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不良风气,深刻认识县委县政府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单位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畅通群众举报投拆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县单位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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