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8人“碰瓷”团伙专盯外地车 勒索不成便明抢

17.07.2015  10:11

  从今年3月份至今,  澄迈警方接到多起“碰瓷”事件报案,受害者大多数称在海口及澄迈老城的高速路段或城郊偏远地段被人以“碰瓷”为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或抢劫。得知消息后,澄迈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门从公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今天上午,澄迈县公安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公布侦破近期在澄迈及海口地区的系列“碰瓷”案件,并成功抓获两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扣4辆作案车辆以及一批作案工具。

   车主遭“碰瓷”欲理论被打

  “这些人真是可恶,感谢警方侦破了案件,避免他们再祸害他人。”今天上午,前来澄迈县公安局询问案情的周先生一说起自己在高速路上因“碰瓷”遭遇的那场殴打,依旧心怀气愤。

  4月6日,从事房地产工作的周先生与同事在澄迈县金江镇办完公事后驱车赶往海口。在驾车路经老城白莲立交路口时,周先生突然听到车外一声巨响,接着一辆黑色凯美瑞从后超车拦截住周先生,一名年轻司机下车称自己的车被周先生的车撞到了,要求赔偿2350元。

  周先生坚持要按正常程序来赔偿,并欲与之理论,突然从车上又下来两个人,手持木棍对周先生进行殴打。在场同事立即报警,这三人立即驱车离开了现场。

  “这几个月来,接到了好几起类似报案,作案地点都集中在老城及大丰地区,还有一些是在海口与澄迈交接路段上。”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分局蒙警官称,近期接到多起“碰瓷”报案,引起公安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

  经调查,警方发现多个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特征与作案手法极为相似,决定串并案进行侦查。专案组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两个以广东省化州市籍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文、李某龙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多数受害者为外地车主

  7月8日,在掌握充足线索后,澄迈警方赶赴海口和广东东莞,成功打掉郭某文、李某龙两个以“碰瓷”为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或者抢劫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扣4辆作案车辆以及一批作案工具。

  经审讯了解,两个犯罪团伙自去年12月份以来,在G98西线高速公路海口至澄迈段、东线高速公路海口至万宁段、海口市区各路段实施“碰瓷”,向“肇事”司机索赔汽车修理费,疯狂作案近50起。

  警方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专门挑外地车牌来“碰瓷”,敲诈最高金额可达七八千元,如果敲诈不成便抢劫手机、戒指等随身财物,甚至有些受害人遭受殴打,造成重伤仍在医院治疗。

  目前,郭某文、李某龙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澄迈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由于“碰瓷”的受害者多为外地人,目前多数受害者尚未报警。澄迈警方表示,希望有遭遇类似“碰瓷”情况的受害人及时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及时跟澄迈警方联系并报案,以便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遇到撞车先报警再停车

  澄迈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碰瓷”案件能够如此猖狂,这和车主遇事爱“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有较大关系。比如,犯罪团伙多数针对外地车牌的车主作案,因为外地车主在犯罪团伙眼里属于比较怕事,又不爱惹麻烦的人,真的被截停了一般也不敢怎么样,破财免灾的心理比较普遍。

  那遇到“碰瓷”怎么办?澄迈警方向车主支招:一是在高速路上行驶碰到类似情况,在尚未确认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时,切记先不要停车下车,要先及时报警。

  “就算真的发生了轻微擦刮,因及时报警也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蒙警官介绍说。当然,十分明显的碰撞事故不包括在内。如被对方逼停,同样不要下车,在车内立即报警,并且拍照取证嫌犯相貌等,等候警方到场予以处理。

  同时,车主外出上高速路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银行卡,或者将现金和银行卡藏在车辆的暗格中。如果遇到类似碰瓷情况,在赔钱这个问题上,不要硬碰硬,更不要激怒匪徒。

  另外,由于碰瓷团伙一般人员较多,在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和对方周旋,然后记下对方的面貌特征、车上的擦刮痕迹等比较明显的特征。  警方还提示车主,车上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日常行驶时不仅可以保驾护航,提供证据,真的遇到“碰瓷”,也可以通过记录仪拍摄下来留存,事后可以用来当做辨识犯罪嫌疑人的依据。(记者 孙慧)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