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将检察工作摆在全局中谋划

18.06.2014  12:57

党组一班人研究工作

开展检务公开活动

调查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派驻福山检察室干警深入农村宣传法制

派驻老城检察室干警了解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澄迈县委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荣获了“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

        围绕服务大局建设美丽澄迈

        据澄迈县检察院检察长褚以海介绍,该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围绕服务大局,着力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他们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在美丽澄迈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生态现代化建设县、新型工业县、休闲低碳旅游县和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的“三县一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共同开展文儒至仁兴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服务大项目建设,跟踪提供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问题,被县委、县政府评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切实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该院托乡镇检察室平台,为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和法律宣传活动,进行选举现场监督,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针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的现象,深入延伸警示教育职能,与县委党校联合对新一届农村“两委”干部开展了3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受教育人数195人,有效提高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本村事务和维护农村稳定的能力。 

        着力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该院在海南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县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为澄迈生态环境“增绿”、“护蓝”。全年共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有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9人,保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工作办法,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合力。

        惩治刑事犯罪建设平安澄迈

        澄迈县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澄迈建设。该院检察长褚以海表示,该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规范执法,坚守预防冤假错案的底线,全年办案正确率为100%,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据统计,该院全年共批准逮捕415件473人,起诉至县法院421件482人,重点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捕这三类案件341件374人,分别占批捕总数的82.2%和79.1%;提起公诉310件340人,分别占提起公诉总数的73.6%和70.5%。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院进一步加强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无逮捕必要不捕6件10人。对于轻缓刑事案件,依法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同时,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办理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案件11件13人,提起公诉案件17件21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无逮捕必要不捕2人,依法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跟踪帮教5人,举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讲座3场,受教育未成年人3700余人。 

        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面对案件类型增多、证据证明标准提高等挑战,该院通过稳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出庭,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完善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等,实现了批准逮捕案件全年无捕后判无罪、无不捕后提请复议复核案件,所有公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均作有罪判决的工作目标。

        查防职务犯罪建设廉洁澄迈

        该院坚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推进廉洁澄迈建设。他们通过强化信息引导侦查、科技服务侦查意识,积极转变侦查方式,重点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土地征用、出让、转让领域贪污贿赂案件,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1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5万余元。针对金江镇土地私买私卖和违法建房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推进依法文明规范办案。秉持“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侦查终结随案移送审查、讯问和看管分离等制度,规范传唤、讯问、查询、扣押、冻结等侦查行为,依法规范办案。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全年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率为100%,无一错案。 

        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全年共开展预防咨询25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558次,开展警示教育暨知法教育讲座18次、预防宣传警示教育2次,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2次,根据办案情况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同时,为澄迈县冬季瓜菜基地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支持,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工作报告均获得县委书记杨思涛的批示肯定。

        强化诉讼监督建设法治澄迈

        该院强化诉讼监督,确保执法规范。他们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侦查监督、公诉部门2013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发出《侦查监督意见书》47份,纠正漏捕后移送起诉1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人。去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3件,追诉犯罪事实13起,其中12起已被法院生效判决所认定。 

        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向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281次,被法院采纳267次,采纳率为95%,并依法提请抗诉2件,均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审判机关均认为抗诉理由成立,其中1件案件得到依法改判。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83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并被全部采纳。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参与县看守所安全防范专项检查、监仓清理检查、留所服刑检察共38次,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进行书面纠正11次,发出监所检察建议5份,开展监外执行检察3次,实现了全年无超期羁押、无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工作目标。

        积极化解矛盾建设和谐澄迈

        该院注重在接待信访上下功夫,推进和谐澄迈建设。该院检察长褚以海介绍说,他们在工作中着力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完善控申信访接待制度,提高控申信访接待质量,去年依法妥善办结了2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刑事赔偿案件、3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实现涉检信访案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在延伸触角上下功夫。根据该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工作需要,该院积极发挥老城、福山检察室的作用,延伸工作平台,2013年共到基层一线走访340余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7件152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4件,群体性事件4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在社会管理上下功夫。该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建立涉检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工作中将存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风险提前评估通报。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管理,通过社会调查、考察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对19名涉罪未成年

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减税降费明细账单送达纳税人
  “收到税务局减税降费红利的明细短信,感觉就像我们交话费能看到消费明细一样,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公司减了多少税,还能清楚地了解不同税种减了多少。”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王会计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手机中的短信账单。截至7月申报期,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167432.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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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全面释放 海南上半年共减税降费66.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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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明细账单”——给企业最直接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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