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溪墅(亚龙湾君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09.10.2014  18:57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石溪墅(亚龙湾君域) 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石溪墅(亚龙湾君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0月9日—— 2014年10月18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石溪墅(亚龙湾君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1地块,南邻亚龙湾大道,西临申亚山庄,北临红霞岭。

建设内容和投资:石溪墅(亚龙湾君域)项目占地面积99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6228.8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21栋低层度假公寓(1-2层)、3栋多层(8层)公寓楼及接待咖啡厅(西餐厅)等,合计设有385套公寓。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12万元。

建设工程情况:该工程于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完工,2012年6月投入试运营。

验收监测单位:三亚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亚龙湾君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09〕113号)的要求,落实了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垃圾收集桶、垃圾房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并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入网标准后排入亚龙湾度假区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餐厅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保持景观优美。环保制度执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石溪墅(亚龙湾君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三环测验字〔2014〕第05号)表明:

(一)大气环境影响调查:项目餐厅厨房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二)声环境影响调查:项目边界噪声昼间监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三)水环境影响调查:污水总排放口各监测项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亚龙湾污水厂设计进水标准;项目景观湖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厨房隔油池废污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回收。

(五)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项目建成后,在区域内人工栽种了大量的乔、灌木及草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多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雨季地表径流造成水土流失。目前项目区域内植被生长良好,植被覆盖率高,绿地率达到43.7%。区域生态环境逐渐得到恢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