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最牛别墅群”被强拆 过程“步步惊心”

19.07.2015  11:10

  湘潭宝塔公园规划“红线”内,有人在众目睽睽下私自建了8栋造价不菲的别墅。围绕这些违建别墅,广大市民、别墅主人与政府部门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近日,在走完漫长的法律程序之后,这一“最牛别墅群”最终被强制拆除。公共资源最终“坎坷”回归公益属性,但却留下了一连串无法回避的疑问以及深刻的教训。

   最牛别墅群”倒了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原红旗农场包装厂后山,是湘潭核心城区的天然“绿心”,属于规划中的湘潭市宝塔公园“红线”范围。

  然而,2008年到2011年间,8栋私人别墅却陆续拔地而起。凭什么在公园内建别墅?谁这么大“来头”敢明目张胆地侵占公共资源?最近几年来,湘潭市民针对“最牛别墅群”的质疑和声讨一浪高过一浪。

  岳塘区城管局在多方调查取证后发现,2008年3月20日,湘潭市原红旗农场与唐某签订合同,将农场包装厂后山一块面积为20亩的集体土地性质的荒地(属拟建的湘潭宝塔公园规划的“红线”范围)租给唐某,租期48年。

  “在未进行规划审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唐某、齐某等8户人家陆续在荒地上建起了8栋别墅,总建设面积4904.8平方米,其中最大的972.2平方米,最小的也有394.2平方米,总造价高达2000多万。”岳塘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许忠良说。

  2014年11月,在群众举报与上级关注的双重压力下,湘潭市区两级政府重启8栋违建别墅处置工作。在走完漫长的法律程序之后,“最牛别墅群”最终被强制拆除。

  记者近日走访原红旗农场后山发现,现场一片瓦砾,挖机正紧张作业,一些工人正在移除别墅前后的名贵苗木。一些闻讯赶来一探究竟的市民对记者说,“早该拆了。大家的公园,凭啥成了他们家的花园?

   强拆过程“步步惊心

  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2年间,岳塘区城管执法局与8栋别墅主人有过第一次交锋:岳塘区城管执法局先后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但是由于当时执法权限尚未下放等原因,“最牛别墅群”还是未能被拆除。

  去年11月,湘潭市委市政府责成岳塘区对这8栋违建别墅立案调查。12月,就这8栋违建别墅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岳塘区两度召开听证会,最终认定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此后,岳塘区城管局再次发出《限期拆除告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违法建设行为人自行拆除违建别墅。许忠良介绍说,与第一次“过招”时一样,8栋违建别墅的主人拒不执行限期拆除决定。

  “在这期间,岳塘区给市委市政府提供了两套备选方案,一是对违章建筑直接组织强拆,二是等走完所有法律程序以后,视法院判决情况再采取措施。”湘潭市岳塘区区长王永红告诉记者,湘潭市委市政府的批复意见是,采取第二套方案处理。

  今年3月6日,8栋违建别墅主人不服《限期拆除决定书》,向岳塘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月26日,岳塘区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岳塘区城管局发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8户违建别墅业主依旧不服,于4月24日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判决后被驳回诉讼请求。

  5月28日,8户违建别墅业主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6月12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即使从常识角度来看,终审判决结果也毫不意外。没有进行规划审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且还存在侵占公共资源的情况,百分之百是违章建筑。案情其实并不复杂。明知是违法建筑,但要走完法律程序却很麻烦。”许忠良说。

  二审判决后,岳塘城管局向8户违建别墅业主送达了《催告书》并予以公告。在8户被催告人仍不自行拆除违建别墅的情况下,岳塘城管局最终决定实施强制拆除。

   不要将“烂摊子”留给后任者

  绝大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湘潭市民表示,岳塘区最终依法强拆“最牛别墅群”值得点赞。

  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金石认为,因为种种原因,全国各地都存在许多违法建筑,湘潭市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对“最牛别墅群”予以强制拆除,是地方政府以法治思维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成功探索。

  “这一案例,可以为全国各地处理违建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范本。但是,对于存量巨大的违建来说,如果每一处的处置都要履行完所有法律程序,各方面的成本是可想而知的。”陈金石说。

  也有少数湘潭市民指出,“明知没有进行规划审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栋违建别墅却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地而起。当时国土、规划、建设以及相关部门哪里去了?是不是存在失职、不作为的情况。

  今年4月份,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最牛别墅群”。他认为,在当时建的过程中,很多部门都存在不作为的情况。一些政府部门还是下了拆除通知的,但是没有严格执行,还是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以致酿成这么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

  陈金石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该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将一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就地、及时解决,避免将“烂摊子”“烫手山芋”留给后来者,以尽可能节省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