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还原湖南产妇手术死亡冲突 事实待调查

14.08.2014  13:53

  患者家属否认延误作出救治决定,并认为院方有过错;财新记者拨打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有关院长电话,至发稿时电话始终被拒接听。财新记者根据采访情况和有关公开资料梳理了事件的全过程。

  一则27岁湖南产妇生产死亡后有关医务人员“全体逃走”的消息经多家媒体传播后迅速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地湖南湘潭有关部门宣布卫生局、司法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对于院方和患者家属双方各自是否存在过错,多大过错,据财新记者了解,诸多细节尚有待进一步披露。

  孕妇是于8月10日生产时不幸死亡的。8月11日,湘潭电视台公共都市频道播出《湘潭县一孕妇剖腹产死在手术台上》报道,播放了前日晚上在医院所拍摄的现场画面,画面显示已经死亡的产妇孤单一人躺在手术台上,周围无人照料。而此前手术室被反锁,患者家属多人强行推门得以进入。

  8月12日,湖南日报旗下华声在线湘潭频道发表报道《产妇惨死手术台医生护士跑路医院称已尽全力》。报道称,产妇丈夫听说产妇已经死亡后,即敲门询问手术室情况,但手术室内没有任何人回答他,且门被反锁,当他撬开手术室大门后,却看到了妻子的尸体。“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余留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着槟榔,抽着烟。

  上述报道发出后,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当地官方随后也对该事件进行了说明。8月13日14时24分,湘潭县官方发布《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情况相关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情况介绍》”),称产妇死于羊水栓塞,并表示院方在胎儿剖出后即对产妇启动了多级抢救通道。此后,湘潭县卫生局也在17时57分发布《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发生产妇死亡事件》一文予以通告。

  患者一方对医院表示强烈不满,认为院方救治过程和沟通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凤凰新闻发表的一则署名为唐驳虎的评论被广为传播。该评论认为是患者家属起初不同意剖宫产的决定导致产妇生产过程中临时转为剖宫产而致发生危险,更称是患者不懂得产妇生产过程中发生“羊水栓塞”这一致命症状的危险性,迟迟不同意院方救治方案导致救治延误。

  财新记者采访了患者家属,患者家属则否认延误作出救治决定。财新记者也不断拨打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有关院长电话,至发稿时电话始终被挂断。财新记者根据采访情况和有关公开资料梳理了事件的全过程。

  还原整个事件,需要回溯到8月10日。湖南湘潭的产妇张女士今年27岁,在8月9日凌晨4时有了临产的迹象后,8月10日上午,张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带着妻子住进了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准备待产。

  据湘潭县卫生部的通告,张女士入院后,被诊断为胎膜早破、巨大儿,经医生与家属商议决定实施剖宫产手术。

  《情况介绍》解释,产妇张女士于2014年8月10日6时10分到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急诊待产。入院诊断为胎膜早破、巨大儿,予以阴道试产,因产程进程不顺利,相对头盆不称,胎儿宫内窘迫,11时30分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子宫下端剖宫产术。

  对于院方的决定,张女士的丈夫刘起男表示并无异议。院方是在当天上午10时至11时左右进行的产前检查。《南方都市报》引述了刘起男对情况的说明,称其表示这次检查胎位正常,但由于胎儿较重,医生建议家属做剖宫产,“我本意希望妻子能顺产,但还是尊重了妻子的意见”。

  上午12时5分,张女士剖腹产下一名男婴。

  “宝宝出来后,当时我在场,” 张女士的婆婆向财新记者回忆道,“我就问‘母子平安不?’他们说‘母子平安’。

  但张女士并未及时见到家人。她的婆婆告诉财新记者,婴儿娩出后,“当时我想,剖腹产孕妇可能要等一小时再出来吧。结果等了几个小时,结果却是一个尸体交给我们”。

  《情况介绍》称,胎儿娩出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可能。

  羊水栓塞是一种严重的分娩期并发症,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功能衰竭或猝死。有研究表明,患该症的产妇死亡率高达70%-80%。

  对于院方的这一诊断,张女士的家属表示亦未有异议,当时就同意了院方的抢救方案。张女士婆婆告诉财新记者,家属是下午2时被告知产妇发生羊水栓塞的,他们听从医院建议,签字要求及时抢救。

  湘潭市卫生局的通告显示,13时50分院方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14时20分院方向家属下发了病危通知书,产妇丈夫刘某签字确认。

  “当时我说,你们要是能抢救过来,就抢救,要抢救不过来,就转院。”张女士的婆婆说,护士告诉她,医院已经叫了湘潭市中心医院的主治医生过来。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