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开展港口环保、安全生产及海洋保护大检查

29.08.2017  11:03

 

为做好港口安全生产、环保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港口发展环境,以高标准主动配合迎接上级环保、海洋等专项督察,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自7月中下旬起连续组织检查组,对全省港口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港口环保、安全生产及海洋保护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7月18日-24日,省港航管理局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对全省12家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危货企业依法依规建设经营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生产设施设备和安全设施投入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应急管理等情况,通过督查发现安全隐患535项,其中环保问题28项,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4份,并建议相关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对两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关停。此外,市县交通运输局已要求一家企业的共用管道和一家企业的仓库进行停业整顿。

8月24日-31日,省港航管理局再次组织四个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海口、三亚、琼海、文昌、澄迈、东方和洋浦等地区对港口环保、安全生产及海洋保护工作进行实地综合检查,港口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检查环保工程设施、港口污染物接收与处理、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管理、污水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处理及噪声控制情况、码头事故溢油应急处置措施、防护绿化和环境绿化等;安全生产方面重点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及7月中下旬省港航管理局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督导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反恐工作;海洋保护方面主要检查海岸线规划、管理、开发、使用及红树林保护情况。

检查工作开展前,省港航管理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各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漏事项,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及整改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落实。检查督导期间,检查组实行检查工作痕迹化管理,对存在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签名备案,对督查中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立即叫停,责令整改,并启动处罚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对违法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通讯员 彭萌 符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