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清退的鱼塘“清而不退” 直击文昌鱼塘清退问题
文昌市部分水库周边鱼塘存在被清退后又复养、遗留深坑尚未复耕复种等现象
被清退的鱼塘“清而不退”
文昌市冯坡镇爱梅水库东侧182县道旁的一大片鱼塘中,最东侧的鱼塘被分割出去,成了死水坑,水面上漂浮着绿色浮萍。
文昌市抱罗镇山梅村名园水库堤坝下3个鱼塘(图中橙线标注位置)侵占基本农田、保护林地,被取缔后又复养。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邱肖帅摄
水系发达的文昌,辖区内分布着众多大大小小的水库,而水库周边分布着大量鱼塘。近日,海南日报记者在文昌市抱罗镇、锦山镇、翁田镇、冯坡镇等地调查发现,水库周边部分鱼塘曾因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林地而被当地有关部门勒令清退,但被破坝清退的鱼塘中,有的被人修复后继续用于养殖,有的遗留深坑尚未复耕复种。
问题一:鱼塘被清退后“死灰复燃”
“这里有人私挖基本农田建鱼塘,被有关部门取缔后,没过多久又重新建起来。”5月22日下午,在抱罗镇山梅村名园水库堤坝上,文昌市民陈先生指着堤坝下3个总面积近40亩的鱼塘告诉记者,这些鱼塘被相关部门取缔后,很快又被人修复,并且放了鱼苗继续养殖。
“名园水库堤坝下方3个鱼塘共侵占约33亩基本农田和0.11亩三、四级保护林地,3月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辖区政府予以了清退。”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片区域确实有3个鱼塘涉嫌占用了基本农田和保护林地。3月31日,执法大队曾配合镇政府开展破坝清退处置。
5月22日16时许,记者在名园水库堤坝下方鱼塘旁见到了赶来喂鱼的许姓鱼塘老板,这也证明了复养情况确实存在。他告诉记者,该片鱼塘分属3家养殖户,均是向山梅村名园村民小组村民租赁基本农田后,挖成深度约2米至5米不等的鱼塘。
记者走访发现,被相关部门取缔后又出现了复养情况的鱼塘并非一处。冯坡镇爱梅水库东北方向的凤尾村堆岳村民小组附近,一个鱼塘侵占保护林地20余亩;夹在151乡道与龙虎山水库中间的两个鱼塘侵占保护林地约26.023亩。记者向辖区镇政府核实,两处鱼塘均在2021年年底被依法取缔,但如今又出现复养。
记者走访多个被破坝清退的鱼塘发现,破坝清退是执法部门在堤坝上挖一个浅口,养殖户只要稍稍填土,鱼塘就可以继续蓄水。“违法鱼塘破坝后,如果不能及时填土复种,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来重新养殖。”陈先生称,这种现象存在,也增加了执法部门查处难度。
问题二:清退鱼塘却未及时修复
记者走访中发现,部分鱼塘已经被查处破坝,但遗留下的深坑未进行填埋,没有复耕复种,有些废弃的深坑已演变成臭水坑。爱梅水库东侧182县道旁的一大片鱼塘中,最东侧的鱼塘被分割出去,成了一个死水坑,水面上漂浮着绿色浮萍。
“原来这个地方是我们养鱼的,执法部门说是二级保护林地,不让养了,只能退出来。”鱼塘工人邢女士告诉记者。
既然鱼塘已经退出养殖,为何没有恢复原貌呢?邢女士表示,因为水坑较深,没有土方填埋,只能维持现状。
破坝清退遗留下深坑尚未复种的问题并非个案。5月22日,在距离名园水库2公里远的坡后水库附近,记者沿着一处鱼塘堤坝往东北方向行走,发现一处鱼塘内放养着大量鸭子。“这是农田,不让养鱼,只能养鸭了。”养殖户告诉记者,鱼塘平均水深2米,填埋所需的土方量巨大,个人无法解决。
坡后水库东北方向的一片鱼塘,有的处在锦山镇辖区,有的则在冯坡镇辖区。锦山镇镇长林学华表示,经过排查,坡后水库周边该镇辖区内部分鱼塘确实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况,部分已清退后的鱼塘,由于镇政府无资金回填,修复工作至今未开展。
部门回应:加强复养情况排查
针对名园水库堤坝下方鱼塘清退后出现复养一事,抱罗镇副镇长唐甸远表示,正在排查,如属实将采取措施再次予以清退。
“基本农田不能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如果有侵占也要依法依规及时退出。只要发现违法图斑,每个季度我们都会下达清理通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督察与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农田内挖鱼塘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稳妥的原则推进复耕工作。
“养殖户除非办理用林手续或调整林地规划等合法手续才可继续养殖,如果协议退出或执法部门清退后出现复养,综合行政执法局会从重处罚。”省林业局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文昌市多个鱼塘存在侵占保护林地的情况,将督促文昌市林业局加强巡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移交查处。
5月29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茀武表示,目前,已将记者反馈的情况上报市政府,并对涉案复养的鱼塘立案查处,达到刑事标准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外,该局已要求各个镇政府对辖区内已清退的违法图斑进行核查,一经发现,该局将立案严查。
清退后的鱼塘何时能够修复?对此,文昌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两违”办、市治水办等多部门均表示,清退后鱼塘的填埋修复工作,因资金等原因还未启动。
(本报文城6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