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首个负面清单 服务业除12类外法无禁止即可为

13.09.2014  12:23

      原标题:我省出台首个“负面清单”服务业除12大类29项外,“法无禁止即可为”

      今天(12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服务业限制、禁止投资清单(第一批)》,并决定将在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这是海南出台的首个“负面清单”,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迈出了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该清单共12大类、17中类、29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教育,文化娱乐业等6个产业部门。

      清单是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包括限制类12项、禁止类17项。其中,注明“限制类”、“禁止类”的,指该产业项目对内资、外商投资均限制或禁止;注明“外商投资限制类”、“外商投资禁止类”的,指该产业项目仅对外商投资有所限制或禁止。

      会议指出,一方面,我省正在逐步推出政府“权力清单”,使政府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方面,“负面清单”将使市场真正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

      会议同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审批改革措施》。《措施》主要针对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运输服务和现代物流业、信息、文化产业、旅游业、教育与医疗、健康服务业、商贸会展业、金融业等出台了31条具体改革措施,以及10条综合改革措施。省政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文件的配套出台,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为海南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投资和经营环境。(记者彭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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