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发展活力

04.01.2017  11:31

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发展活力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林业产业办公室2016年取得三大成果       中国绿色时报1月3日报道(作者 张羽茜)    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的要求。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我国林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2016年,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林业产业办公室坚持服务林业现代化建设大局,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集体林改工作和林业产业发展呈现许多新亮点,取得了新成效。
      集体林改 增添发展新动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后,目前已进入了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完善顶层设计,推进深化林改。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通过明确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充分发挥集体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宏伟蓝图。目前,全国集体林地已确权面积27.05亿亩,累计发证面积26.41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7.6%,共有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出台有关规定,规范林权流转。为规范林权流转秩序,促进林权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从界定流转林权范围、把握林权流转原则、规范林权流转秩序、严格林权流入方资格条件、完善林权流转服务、强化流转合同管理、加强林权流转用途监督等9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规范。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共享资源为重点,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场所资源以及专家资源的整合共享。2009年以来,全国集体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2.83亿亩。
      加强纠纷调处,维护林农权益。为维护集体林区稳定、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维护广大林农和其他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协调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围。编制了《2016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考核评价工作,促进纠纷调处。与农业部联合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县级以上林业仲裁机构有500多个。
      加强示范引领,着力典型带动。全国33个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重点开展了“三权分置并行”、股份合作、林权流转机制、森林经营管理、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财政扶持制度、金融支持制度、森林保险制度、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9个方面的试验示范。通过加强科学指导,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培育新型主体,推动规模经营。为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国家林业局评定了348家合作社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积极参与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目前有118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入围。将85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纳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范围。全国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已达18.4万个,经营林地面积3.6亿亩。通过加强指导、完善服务、强化扶持,进一步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使之成为农村林业发展带动主体、林业规模经营主体、林业项目实施主体和林地林木管护主体,促进农村林业集约、规模、高效发展。
        林业产业 乘风破浪正当时
      2016年上半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为2.58万亿元,同比增长7.7%;进出口贸易额652亿美元;一二三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39∶52∶9调整为34∶50∶16。林业主要产业带动就业人数5247万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林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带初步形成。林业产业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战略布局。组织召开了第三届全国林业产业大会,会议系统总结了林业产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展示具备发展潜力和良好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分析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产业工作。
      制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指导。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林业产业发展潜力,国家林业局编制出台了《全国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富民产业、实施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加快林业产业集群发展和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林业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继续深化林业产业国际合作、着力完善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统筹布局。
      破解融资难题,建立投资基金。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拓宽林业产业融资渠道,破解产业发展融资难题,创新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林业局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建立总额达1000亿元的林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一期计划投入260亿元,已经开始审查对接林业产业项目。推进林权抵押贷款,2015年底,全国林权抵押面积近1亿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850多亿元,全国集体林森林保险已承保面积达21.74亿亩,占集体林总面积的80%。
      扶持龙头企业,认定示范园区。一是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组严格评审,认定166家林业企业为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在规划、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引导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和品牌建设,为社会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林产品,优化节约资源能源和清洁生产措施,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森林资源,促进绿色发展;逐步延长产业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加快产业聚集,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使其成为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者、现代林业发展的示范者。二是印发了《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明确了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林业局认定,林产品加工、贸易、服务规模大,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物流高效快捷,具有重要的区域经济地位,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方面发挥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林业产业园区。目前,已认定示范园区1处。
      发展林下经济,壮大绿色产业。一是向中央财政争取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2亿元,补助范围涉及20个省区,为各省区提供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和资金保障,有力推动了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和推动全国16个省区出台林下经济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二是引导各地出台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和规划,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为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发挥带动作用,推动产业扶贫。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在全国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开展了“服务精准扶贫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225家带动力强、扶贫作用明显的单位认定为示范基地,把发展林下经济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
      用好发展平台,扩大宣传影响。为充分发挥展会对林产品消费的促进作用和对林产品生产的引领作用,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地方政府共同举办了“中国(赣州)第三届家具产业博览会”“2016中国(东北亚)森林产品博览会”“第十三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第九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和“2016中国-东盟博览会林木展”,向全社会推荐了林业的生态特色产品,促进了需求,同时为林业产业转型发展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6个展会参观人数达120万人次,现场交易额达60亿元。
      深入林区调研,促进产业转型。东北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是一个大战略。为此,深入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一线,对五大森工(林业)集团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考察林业产业发展项目、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提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议。内容包括健全林业产业政策体系,明确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定位、重点,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关行业标准,修订造林营林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标准;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兴林业产业和优质林业产业的资金支持;完善林业产业服务平台,有效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加快林业产业“互联网+”体系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林业全产业服务平台;实施林业产业人才战略,加强国有林区林业职工转岗技能培训,增强林业职工转岗再就业能力,积极探索林业人才引进方式;加强林业产业工作组织保障等。
      强化市场监管,谋划预警体系。为加强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促进林产品市场稳定,巩固林业产业发展形势,及时反映全国林业产业重要林产品经济信息,国家林业局林改司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主要林产品市场监测会商,就当前林产品市场总体形势、主要林产品的市场情况、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现状等会商分析,研究总结出了前三季度供求形势:林产品市场总体比较平稳,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主要林产品价格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将逐步建立全国林业产业重要林产品经济信息监测体系,为林业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林产品信息,逐步建立林产品市场行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
        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保发展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是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抓好重要节点,落实安全责任。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夕,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查监督,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抓好安全预防,防范重特大事故。组织制定了《林业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装备保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多个角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及时发现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从源头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抓好危化品防控,开展专项整治。下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国有林区、林场等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查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整治,做好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防火工作。
      抓好汛期安全,强化防灾减灾。下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针对2016年南方汛期早、时间长、来势猛的实际,及时发文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抓好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下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省(区、市)高度重视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尽快恢复林业生产经营,加快修复林业基础设施,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着力构建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稿件由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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