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清理取缔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 依法没收三无渔船

22.04.2015  11:00

      原标题:我省集中清理取缔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

      依法依规没收“三无”渔船

      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决定于2015年4月-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行动,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将被依法依规没收。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取缔非法建造、更新、改装的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即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以及套用合法渔船船名、证书或伪造渔船船名、证书,从事渔业捕捞、携带渔具和设备准备从事渔业捕捞的涉渔大中型“三无”船舶,以及为“三无”船舶提供支持服务的船舶。

      对海上作业、航行、停泊的涉渔“三无”船舶,一经发现,海警、海事、边防、交通等执法力量对涉渔“三无”船舶先行扣押,通报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处理意见后,移交船籍港所在市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看管,并由其依法依规没收船只和处罚船东。

      对停靠在港口的涉渔“三无”船舶禁止其离港,依法依规没收,并由当地政府对船东依法处罚。对于涉渔“三无”船舶建造监管,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严把渔业船舶检验关。

      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共有涉渔“三无”船舶4185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