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用 海南汇智石化公司被罚21万元

26.08.2014  22:25

  8月26日,记者从洋浦消防支队获悉,近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海南汇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6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洋浦消防支队给于其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21万元的处罚。

  据悉,洋浦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时,发现海南汇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6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对该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进行整改。

  由于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责令海南汇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36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停止使用,并罚款人民币21万元整的处罚;同时严格按照要求,耐心帮助指导该单位准备资料,申报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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