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一酒店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

30.07.2015  17:11

乐东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一酒店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

  为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7月13日,乐东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乐东米兰春天商务酒店擅自停用自动报警系统,自检发现多处故障和擅自停用消防水泵等违法行为实施了5000元的罚款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乐东米兰春天商务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擅自停用自动报警系统,自检发现多处故障;2、擅自停用消防水泵。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所整改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酒店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罚款。

  该酒店的管理人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维护的重要性,诚恳接受处罚,及时上缴了罚款,表示立即对宾馆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强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乐东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