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

20.10.2020  20:35

    在“福满盛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幼儿证、园长证”可以作为“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广告信息。10月2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了解到,近日,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被罚款20万元。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介绍,5月13日,该局接到海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商请帮助核查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关经营问题的函》称: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幼儿证、园长证”可以作为“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广告信息,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5月19日,该分局立案调查。

      现查明,2015年6月1日,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学尚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中国专业人才库>国家资质培训社会招生合作办学协议书》,协议约定,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在海南省组织“幼儿教师岗位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培训招生工作,学尚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培训工作,并对接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中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为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幼儿教师岗位证》和《园长资质证书》。2017年3月1日,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第二项收费标准规定:幼儿教师岗位资格证1880元/人,园长资质证书3280元/人;第四项合作期限规定:本协议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和学尚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资质,通过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培训获得的各类证书在海南省不被教育部门认可。由此可见,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福满盛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由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中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颁发幼儿教师岗位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是全国通用!该证书是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等内容的广告宣传为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还表示,自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该局陆续接到12345海口智慧联运平台转来的10份投诉单,投诉内容为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培训证”不被承认、存在欺骗、虚假宣传等。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导致被培训人员在求职、开办幼儿园时不被认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商报记者注意到,10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