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海国际广场(原海秀商业广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22.05.2014  18:12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望海国际广场(原海秀商业广场)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海南高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望海国际广场项目环保验收的请示》(海高和〔2012〕8号)及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望海国际广场(原海秀商业广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2)第2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望海国际广场(原海秀商业广场)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秀东路,建设内容为对民生百货进行扩建,新建1栋28层的产权式酒店、2栋3层的商业精品店、广场和3层地下停车场。该项目用地面积25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642.03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物面积114110.97平方米,保留原民生百货建筑物面积41531.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0%。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海秀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12〕28号)的要求,落实了垃圾收集桶、三级化粪池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并接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海秀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餐饮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预设的内壁式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备用发电机燃料为轻质柴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环保制度执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望海国际广场(原海秀商业广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2)第211号)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水为望海国际酒楼餐饮废水、商场和产权式酒店工作人员和用户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初级处理后排入海秀东路市政污水管网,经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深海排放。污水各项监测指标日均浓度达到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发电机排放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电子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望海国际酒楼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净化装置的处理率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验收结论

望海国际广场(原海秀商业广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总量核定

项目建成后,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单独分配。

六、环境管理要求

(一)重视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定期清理和维护检修,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重视项目绿化管理。增加项目绿化面积,合理配置树种,尽可能采用乡土树种。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化肥,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妥善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按有关规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存贮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对项目屋顶的风机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破损灯管属危险废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台帐,明确产生量、转移量以及去向。

(五)规范处置泔水,将潲水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