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户外广告未获经营权 海口E世纪广场被罚2万

02.02.2016  11:42

   海口网2月2日消息 (记者史瑞丽 通讯员吴清洲)位于琼山区红城湖路的E世纪广场的户外大型广告未重新取得经营权,并违反“双创”关于一店一招牌的规定。今天,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的E世纪广场处罚20000元。

  琼山区城管局府城街道城管大队长何昌林介绍,E世纪广场里家乐福(红城湖店)等商店的广告存在“一店多招”和到期没有重新取得经营权的问题。现场记者看到,家乐福共有两块比较明显的标牌。据了解,1个月前,琼山区府城街道城管大队已经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但该广场一个月内仍然没有补办手续或者进行拆除。

  根据《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满未重新取得经营权或者未经批准延期的,设置人应当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并处六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当天,琼山区城管部门依法对该广场处以20000元的罚款。

  何昌林介绍,根据“双创”工作的要求,近期琼山区全城排查大型户外广告“一店多招”的问题,接下来将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