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警方大力整治网吧吸烟行为 不听劝阻将拘留

28.03.2016  00:20

  海口网3月27日消息 (记者 刘杰 通讯员张秀辉)近日,海口龙华警方针对辖区内网吧吸烟问题屡禁不止的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将对网吧吸烟者进行重拳打击,网吧吸烟情节严重的,将处5日以下拘留。

  “上网人员吸烟问题一直是网吧众多问题中最突出的问题,公安机关也多次对网吧内吸烟的场所处以重罚,但收效甚微。”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薛锋表示,公安机关之前的做法都是对网吧经营者进行处罚,在长期的的实践中来看并没有好的效果。

  为营造无烟网吧的良好环境,龙华警方借鉴其他省份的做法,结合本辖区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作了禁止吸烟警方提示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可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如果您上网吸烟经网吧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仍旧不改,属上网吸烟的严重情节,警方将对您做出拘留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

  目前,龙华警方已对辖区70家网吧张贴350余张警方提示牌,3月份该警示牌张贴以来,各网吧上网人员吸烟的现象明显好转,上网吸烟人员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龙华警方警告网吧吸烟者,目前还没有对网吧吸烟者进行处罚的案例,但提醒大家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