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限价房:符合条件20天可完成申购

05.04.2016  16:06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公布,再次引起社会对限价商品房的关注。记者从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海口市限价商品房——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位于长滨路与南海大道交汇处,距离西海岸5.8公里,距离海口市政府5.3公里,均价为4540元/平方米,是海口市最大的保障房项目。符合收入、户籍、社保等条件的市民可向各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设立的专项服务窗口申购,若材料齐全,只需20日即可办理完毕。

  海口限价商品房户型有:两房、三房、四房,均价比周边楼盘至少便宜4000元/平方米。

  “这里慢慢发展起来了,现在看来,当初申请真是非常划算。”昨天下午,当记者在限价商品房项目之一的永秀花园走访时,已经入住的韩先生这样说。

  2013年,韩先生获知永秀花园和永和花园限价商品房可以开始申请后,便递交了申请书。去年,韩先生已将配售给他们家的130平方米大户型房子装修好,在2016年春节前搬进去入住。

  韩先生介绍,在搬到永秀花园之前,他们一家6口人一直租住在海甸岛一间80平方米的房子里。每个月的房租要花费近两千元,原本家庭收入就比较少,每个月除了房租开销和父母孩子的费用外,几乎攒不下多少钱。“海甸岛的房子每平方米动辄八九千或者一万元,相比现在保障房每平米4540元的价格,真的悬殊太大。”韩先生说。

  据了解,永秀花园有两房、三房、四房等户型,面积从70-130平方米不等,其中绝大部分为两房和三房的小户型,目前1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已基本配售完。

  “绝大部分设计为小户型,也是出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要求,适合更多低收入家庭购买。”永秀花园开发企业海口投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相比周边楼盘均价动辄每平方米8000多元或1万元以上,永秀花园的价格相对要便宜很多。

   环境优美配套齐全但入住率低

  记者走访时看到,限价商品房小区内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已经是一个成熟小区。不同于海口其他保障性住房小区,永秀花园内的绿化植被遍布每一栋楼下,而且每栋楼一层设计为架空层,不仅利于通风,也为业主提供了娱乐场所。

  永秀花园的建设进展顺利,小区内配套7000多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6000多平方米的商铺、幼儿园等都已完工,目前均在招商阶段。此外,小区内还将增加体育锻炼健身设施。

  不过,走访中记者发现小区入住情况并不理想。对于入住少的原因,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小区周边缺少直接通过的公交线路、距离市区较远的客观因素外,也和申购者家庭情况导致迟迟未入住有关。

  “这里的公租房租户来自海口四个区,有的租户一直在府城居住,有的孩子还在市区上学,或者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或在市区工作,如果目前搬到长流镇附近居住,来回还不方便,所以公租房入住率较低。”海口市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目前距离两个限价商品房项目最近的公交线路分布于南海大道和长流镇,为解决出行问题,开发企业已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公交线路不久将通过此处。此外,随着海秀快速路的建设,届时将有一个匝道出入口位于限价商品房项目旁,将极大提升出行条件。

  除此之外,永秀花园西边和东边分别规划了长流公园和五源河森林公园,南边还有长影100基地,目前长流公园和长影100基地已开工建设。

   符合条件者20天即可通过审核

  记者从海口市住保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3月1日共申请受理16户,审核通过14户。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海口市住保中心以及各区都加快了限价商品房的申购程序,符合条件者,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天时间就可办理完毕。

  据了解,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共规划建设房源2万多套,按照平均一家4口人计算,两个项目将容纳近10万人居住。目前限价房房源仍十分充足,但不排除今后将限价房转为普通商品房或公租房的可能,因此提醒有需要的市民,提早递交申购书。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万元可申购

  记者从海口市住保中心了解到,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规定,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000元(含);单身居民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0元(含)。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为: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210000元(含)。若单身居民申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届满25周岁(含)。

  除了在收入和自有住房面积有明确规定外,还要符合户口、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就业或实际居住年限等6种规定其中之一。据悉,这6种规定包括:

  1 申请人具有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的。

  2 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其户口登记不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但已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

  3 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5年及以上或者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5年及以上,且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及以上,并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4 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属本省或本市人才计划引进,已与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为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时间已满6个月及以上,且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5 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已与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时间已满1年及以上,并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6 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符合本项第1目至第5目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8年及以上的。  (记者 党朝峰 文/图)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