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门前三包责任制征求意见 拒不履行小心红牌警告

09.02.2015  11:27

      原标题:海口门前三包责任制征求意见

      拒不履行小心“红牌”警告

      一个城市的整洁就看“门前三包”工作是否到位。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昨日从海口市容委获悉,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新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3月1日起实施,从2月6日至13日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据介绍,凡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区、风景旅游区所在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住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未出租的房屋,“门前三包”责任由房屋所有人履行,已出租的房屋,“门前三包”责任由承租人履行。意见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指责任单位在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卫生、包容貌、包监督”的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责任包括:责任单位使用的临街地块;建(构)筑物外立面;建(构)筑物前至人行道路檐,无人行道的,从建(构)筑物立面向道路方向延伸2米的区域;左右至责任单位建(构)筑物末端。鼓励市民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投诉举报: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66760200,秀英区城管局:68663606,龙华区城管局:68510089,琼山区城管局:65905788,美兰区城管局: 65224555。

      据介绍,对不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由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已责令整改而拒不改正的责任单位悬挂黄色警示牌,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改正后方可摘除黄色警示牌;对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仍不改正的责任单位进行催告;对经“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催告”等法律程序,仍拒不改正的责任单位悬挂红色警示牌,并责令限期改正,责任单位在一年时间内不再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方可摘除红色警示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每周监督检查“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将被悬挂“红色警示牌”的责任单位录入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再链接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责任单位名称、注册号、处罚事由、处罚日期。

      食药监、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被悬挂红色警示牌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吊销或者撤销生产、经营许可。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