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东寨港和火山口被禁止开发

07.09.2014  10:23

      原标题:海口通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东寨港和火山口被列为禁止开发区

      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审议通过《海口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6大规划目标,并将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列为禁止开发区。

      《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6大规划目标,即:林地面积保有量保持在89870公顷以上,林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森林保有量保持在86795公顷以上,森林面积稳步增长;全市林地生产率达到23.4立方米/公顷以上,林地生产率明显提高;重点公益林地面积达到8860公顷,占规划林地总面积的9.86%,重点公益林地面积保持稳定;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海口市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重点商品林地达到9890公顷,占规划林地总面积的11%,重点商品林地适度增加。

      《规划》确定海口市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包括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总面积17201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976公顷。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全文)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好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林地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本《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林地保护利用战略,明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实现2020年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实现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的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的目标。《纲要》是指导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本《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保护利用现状

      根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年)结果,全国林地总面积30378.1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1.6%;森林覆盖率20.36%。林地中,有林地18138.09万公顷,灌木林地5365.34万公顷,疏林地482.22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132.63万公顷,苗圃地45.4万公顷,迹地(含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709.61万公顷,宜林地4403.54万公顷,林业辅助用地101.36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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