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6只电动车“醉猫”被查

20.05.2022  17:46

  5月2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王某勤

  车牌:海口092788

  身份证:4600211992****4452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184mg/100ml

  姓名:谭某宝

  车牌:海口193684

  身份证:4600041981****3638

  违法路段:龙泉镇龙泉大道

  酒精检测值:95mg/100ml

  姓名:王某君

  车牌:海口842717

  身份证:4601031998****0618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彩虹天桥

  酒精检测值:30mg/100ml

  姓名:林某帅

  车牌:海口160949

  身份证:4600031985****0213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彩虹天桥

  酒精检测值:55mg/100ml

  姓名:何某运

  车牌:海口272745

  身份证:4600271991****2956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彩虹天桥

  酒精检测值:51mg/100ml

  姓名:蒙某铭

  车牌:海口036892

  身份证:4690051996****4118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彩虹天桥

  酒精检测值:62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