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超标电动车咋管?网友盼从源头把好关

19.11.2016  00:32

  当前,海口10万辆流入市民手中的“合格”超标电动车成为令车主和管理部门都头痛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烫手山芋”,市民、管理部门和专家等各方观点也不尽相同,但各方也有统一的共识,那就是从源头卡住超标电动车,让它在进入监管的“第一关”就失去生存空间。

   市民声音

  海口目前的超标电动车给市民添堵,也给执法添乱。11月16日至17日,南国都市报通过官方微信展开调查,与读者探讨海口如何从源头上治理超标电动车有什么看法和建议。两天来,参与总人数达到600人,网友评论近100条,主要分为两部分,在质疑源头把控不利的同时,也各抒己见支招解决“超标”之患。

   微观点

  1、超标车要从源头抓起

  网友“努力为明天”:没有厂家制造,商家到哪进货?没有商家的销售,消费者就算想买也没地买啊!所以还是要从厂家、商家开始抓。

  网友“无心的菩提”: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制定好标准从商家那里把关,也就是从源头控制好,就不存在有超标车流入市场了。

  2、科学制定合格标准

  网友“少二轮机动”:应从标准的制定、监管及引导等方面加大力度。标准制定可参考国内各城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为车辆标准及驾驶人标准,运用大数据予以科学制定;监管要惩罚分明,严格依据标准执行,特别是商家的售卖窗口,杜绝超标车流向路面;引导,得加大宣传力度。

  3、开放办牌强制年检

  网友“wcq”:超标电动车管理应从源头开始,建议一是管理部门开通网上查询平台,消费者可以从权威部门查到《目录》;二是标准的制定顺应市场需求,是否能把现在定性为超标电动车的这部分纳入到机动车的范畴,参考摩托车的管理办法,办理牌照,驾驶员需考取驾驶证等,出台规定规范管理。

  网友“INTER-ARSENAL-LAKERS”:开放上牌,超标上不了电动自行车就上电动摩托车的,强制年检。

  4、考驾照遵规上路

  网友“”:超标不可怕,可怕的是骑车人,多老的也骑,多小的也骑,像摩托车要有年龄限制和考试拿驾照才可以上路。

  网友“赵西嘻囍”:电动车太方便也太随意!应该关注未成年人是否能够骑电动车,如何有效抵制不文明骑车行为!

  交警对于超标电动车违规应重罚

  5、以旧换新补贴退市

  网友“泉水叮咚”:能否参照2012年“以旧换新”的政策,找商家整车置换或者部分超标零件置换,不浪费资源,也最大限度减少市民个人财产损失,也能加大商家配合政府执法工作的热情,引导超标电动车逐步退市。

   探寻根源

   质监部门

   目录车超标并无措施处罚

  为何购买《目录》内电动车也超标?在众多质疑声中,质监部门作为把关审验《目录》的源头牵头单位,非常受关注。

  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负责人黄小莉予以回应。她介绍,海口截至目前共公布了四批《目录》,《目录》的电动车型号有效期限规定为3年。目前,海口第一批和第二批《目录》内电动车早已退出市场,第三批《目录》(2013年8月份公布)已期满,正在过渡退出市场,即期满前生产的还可以销售,期满后生产的不能销售;第四批《目录》内电动车明年下半年也将到期。

  据悉,第四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共有生产企业77家、品牌97个、847个车型符合要求。

  据黄小莉介绍,海口自2014年底公布了第四批《目录》至今,未再出台第五批《目录》。至于何时办,还没有最终确定。

  而对于质监部门在市场巡查或者投诉举报中发现《目录》内电动车存在超标,是否有执行退出机制?

  黄小莉表示,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如果存在超标行为,并不能证明厂家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就超标,有可能是销售商家私自进行改装,要进行充分的调查才能执行退出机制,而调查应该是工商部门来执行。目前虽然有《目录》退出机制,但被强制退出的数据还需统计。

  “如果发现《目录》内电动车也存在超标现象,除了退出机制,并没有其他处罚措施。”黄小莉说,如果市民发现有《目录》内电动车是超标的,可拨打12356投诉举报。

   解决之道

   工商部门

   超标电动车没有快速检测渠道

  针对市场上存在众多超标电动车现象,海口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平时电动车市场由各辖区工商所进行属地化管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或市场巡查中,发现商家销售涉嫌超标电动车,主要执法依据还是查看其是否《目录》内的车型。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在查处超标电动车的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目录》内的电动车涉嫌超标,必须要送检,而且目前没有快速检测的渠道,检测结果往往一个月后才拿到,每辆车监测还需要花费上千元的费用,执法成本的人力、物力花费甚大。但即使困难再大,海口工商近期加强查处市场上的超标电动车,并查处多家电动车商行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希望商家自查自纠,杜绝进购销售超标电动车。

   交警部门

   无牌车增多给交通管理加大难度

  作为电动车管理的末端职能部门,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处境尴尬。

  交警部门管控在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主要分为登记办牌管理和路面秩序管理。

  在办牌登记层面,依法查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无论是否在《目录》里,无法给予办牌,但按照《办法》规定未登记办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入海口行政区域行驶。

  “但老百姓花了钱买的车,他们又需要出行使用,这又给我们路面秩序管理增加难度和负担。”该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在执法时要考虑方便和服务群众的角度,但从源头上流入《目录》的超标车持续涌上路面,比如部分车主倚仗无牌难核实驾驶人,随意违法,出现事故直接溜之大吉,导致事故无法处理和理赔,目前,此类电动车的管理给交警执法造成新的交通管理难点。

   行业建议

   现行国标陈旧可适当放宽标准

  海口市电动车自行车协会会长陈鸿信介绍,目前实施的《办法》是以电动车行业在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为依据,并将当时标准中的“重要项目”作为“否决项目” 来执行,其中包括有重量、轮胎宽度等,很不合理。“要管好路面上的电动车违法违规,最重要是还是管好车速和骑车人员的安全意识,电动车重量适当增加一些,不是可以安装刹车性能相对好的碟刹了吗?”陈鸿信说,电动车轮胎宽些也可以提高路面行驶的安全性能。

  对于是否可以采用新型高质材料生产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时,陈鸿信表示认为可行性不高,“试问一辆价格5000多元,续航能力只有20公里的电动车,还有多少市民去购买?”陈鸿信分析说,将目前的铅酸电池换成锂电池,将较重的车架钢材换成较轻便的轻钢,电动车成本都会大幅上升,而骑电动车的群众多数是社会基层人员,收入并不高。

  陈鸿信建议,可以适当放宽一些项目的标准,例如车重能否规定为整车50公斤,轮胎可以适当加宽一些等等这些能够提供电动车安全系数的项目。而此举措在其他省份已有经验可循,福州、南宁、昆明等城市,已适当放宽,希望政府部门结合市场情况考虑放宽海口现行的合格电动车标准。

  海口东湖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销售人员让记者踩轮胎,称轮胎比较厚实的电动车的性能载重比较好。

   专家认为

   处置超标车可由商家置换零件

  么《办法》推行已经4年仍有超标电动车再卖?作为质监和工商部门应该反思管控不得当,要承担责任并进行尽责解决。比如,一旦在办牌查验环节被查处《目录》电动车超标,职能部门应该大力协助市民凭车辆发票,找商家退车款。

  考虑到商家经营成本的问题,代红建议由商家出面与厂家协商,对超标电动车超标零件进行置换,可以解决已流出的部分超标电动车。其他连零件也无法置换的,属于超大型电动车,应严格依法退市,因为明知违规仍购买的市民应承担违法的代价,而商家也应承担违法销售的相应责任。

  对于市场仍在待售的超标车,甚至即将进入海口市场的超标电动车,代红呼吁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把控。“海口比杭州、上海好管理,因为海口本身没有电动车生产厂家,所有的电动车都来自岛外,只要源头监管部门都能够配合,严格管控进入海口市场的源头。”代红分析说,管控超标电动车进岛销售的途径配合海口现行的目录管理制度,各个层面的职能严格执法,可以做到从源头上卡住海口的超标电动车。

  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会长代红连续多年关注海口超标电动车的问题。她建议处置已流入市民手中10万电动车的方法为:由商家置换超标零件。

  她认为,政府部门应坚持执法必严,不能退步开放末端管理的登记办牌通道,避免海口电动车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增加负担甚至失控,但也暂时不能一味地靠末端查处。她说,流入市民手中的超标电动车属于市民的个人财产,购买这些车辆多是工薪阶层的普通市民,在自身经济条件、城市公共交通等条件受限的情况下,电动车对他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出行工具,不能随便失去。

  针对开放电动车统一管理的观点,但代红并不赞成,她认为这种做法忽略了无节制增长的电动车群体对海口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造成的不利因素。

  “从源头上抓起。”代红提出,无论是处置已流出的目录超标电动车还是管控仍在市场待售的,都应坚持这个思路。

  代红认为,现在海口的电动车管理演变成为主要靠末端交警部门管理是成本最高的笨办法。为什

   律师说法

   不能合法办牌的目录车应退车款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道言认为,任何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都需要切合实际,广泛听取民意,要结合深入市场调查市场行情制定符合市场的需求合格电动车电动车的标准。

  该律师事务所马嘉懿认为,要明确监管部门,使之确实承担起监管职能。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于电动车产品质量和市场销售的管理,分属于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二部门应加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监管,建立检查制度,履行及时查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对于与《目录》不一致的电动车,应当及时取证、查验并依法处理。

  对于消费者如何维权?魏道言表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要购买《目录》内电动车,一旦购车后因技术参数不符合标准而无法合法上牌,市民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权益,首先可反映给工商监管部门,其次,如办牌时被查验出所购买电动车与车辆合格证不符合的情况无法办牌,可以依照消费者保护法要求商家退货甚至赔偿。

  针对参与南国都市报调查的网友有41%遇到了购买电动车退货遭商家拒绝的情况,其中有人反映问题出在已经骑行一段时间。对此,魏道言从法律角度解读,这种情况不影响消费者维权,购买了《目录》电动车却被查验出车辆技术参数与车辆合格证不符,无法依法办牌,这涉嫌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符合《目录》规定的电动车。

  南国都市报记者 田春宇 林文泉 实习生 蔡宝升 /文 刘孙谋 /图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