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今日起违反“八不准”“三不准”将被处罚

26.08.2015  09:09

      8月24日起,海口警方交通整治行动将进入第二阶段,警方对违反电动车“八不准”、机动车“三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除了责令其戴绶带参与纠违外,还要依法进行处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依法、文明驾车,听从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据警方统计,从7月22日开始整治以来,截至8月21日,30天来违反“八不准”被责令戴绶带参与纠违的有40649人,其中在机动车道行驶的13980人,占34.39%;逆行的12143人,占29.87%,此两项共占了总数的64%。其他各项:闯红灯的3258人,占8.01%;超限载物的2805人,占6.9%;驾驶电动车时接电话的1821人,占4.48%;载人超过1人的1649人,占4.06%;安装、手持遮阳伞的1020人,占2.51%;不靠右侧行驶的489人,占1.2%。

      8月23日,海口警方共出动警力1452人参与交通整治行动。据统计,从8月22日至23日15时,教育电动自行车违法人7080人,其中责令戴绶带纠违730人。查扣52辆电动自行车。发放交规教育卡10188张,交规提示贴5214张,发放宣传单6198张。发动社会志愿者100人参加整治行动。处罚违停非现场机动车1080辆,现场责令驾驶员戴绶带纠违11人,拖移4辆,共处罚违停车辆1095辆。查扣三轮车19辆,拘留1人。查扣摩托车45辆。